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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

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隸屬於中華民國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專門審理中華民國國軍尉級軍官、士官及士兵觸犯《陸海空軍刑法》及其特別法之第一審案件。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除職掌轄區內軍法案件審理外,並職掌轄區部隊、軍事單位及國軍官兵、眷屬、軍中聘雇人員之法律服務暨輔導訴訟業務,設有市話免付費法律服務專線(0800-880-585)提供服務。 歷史 1999年,因應司法院釋字第436號解釋《軍事審判法》為現役軍人涉及相關犯罪案件之刑事特別程序,須…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隸屬於中華民國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專門審理中華民國國軍將級軍官、校級軍官及其同等軍人犯罪之第一審案件、不服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第一審判決而上訴之案件、及不服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裁定而抗告之案件。 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各置院長一人,由軍事審判官兼任,並置公設辯護人、書記官、通譯、執法官兵若干人。 歷史 因應司法院釋字第436號解釋《軍事審判法》為現役軍人涉及相關犯罪案件之刑事特別程序,須由法律定之且必要符合民主人權之…

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

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简称南京軍事法庭,是1946年2月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成立的审判中日本军国主义法西斯戰犯的軍事法庭,隸屬中華民國國防部。 ]] 建立 1946年2月,根据《審判戰犯條例》的规定,国民政府成立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南京军事法庭),统一审判由中国驻日代表团引渡到中国的乙级战犯、丙级战犯以及中国各地法庭移交的日本战犯。 审判 该法庭先后审判了酒井隆、谷寿夫、田中军吉、向井敏明、野田毅、冈村宁次等战犯。 建筑 该法庭遗址位…

军法执行总监部

军法执行总监部,是抗日战争时期依《战时军律》设立的军队纪律及军法审判与执行机构,并指挥宪兵部队、审理将级人员违法案件。隶属于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 历史 1937年9月8日在军事委员会军法处、军政部军法司、海军部军法司基础上设立。与军政部、军令部、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等部门平级。 1939年10月21日军事委员会公布《修正战时军律》,规定弃守、退却、抗命、投降等十二种行为处死刑,配合1938年2月25日军事委员会颁布的《国军抗战连坐法》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