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調查局
法務部調查局,簡稱調查局,是中華民國的犯罪偵查與情報機構,隸屬於法務部。總部位於臺灣新北市新店區,於省及直轄市設有調查處與航業調查處,於各縣市設立調查站。負責執行維護國家安全與偵辦重大犯罪之工作;另於北部、中部、南部、東部等4個地區設立機動工作站(舊稱「機動組」),作為專責辦案單位。 歷史 1928年1月,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聯絡參謀戴笠成立「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密查組」,專司國民革命軍北伐前線軍事情報之調查蒐集,為中華民國最初的情報調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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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調查局,簡稱調查局,是中華民國的犯罪偵查與情報機構,隸屬於法務部。總部位於臺灣新北市新店區,於省及直轄市設有調查處與航業調查處,於各縣市設立調查站。負責執行維護國家安全與偵辦重大犯罪之工作;另於北部、中部、南部、東部等4個地區設立機動工作站(舊稱「機動組」),作為專責辦案單位。 歷史 1928年1月,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聯絡參謀戴笠成立「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密查組」,專司國民革命軍北伐前線軍事情報之調查蒐集,為中華民國最初的情報調查組…
人事室第二办公室,简称人二室,是中華民國政府在台湾戒严时期各政府机关、学校、公营事业以及部分民营企业设立的机构,负责监控单位人员的忠诚与思想问题,根據《动员戡乱时期保密防谍实施办法》由司法行政部辦理,實際上屬於司法行政部调查局。 歷史 1957年6月,行政院頒布《動員戡亂時期保密防諜實施辦法》,明定保防體系與業務,由司法行政部辦理機關保防,由國防部總政治部辦理軍中保防,由各警察機關辦理民間保防,校園內則再增設安全維護小組執行祕書,簡稱「…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簡稱臺灣警備總部、警備總部、警總,是臺灣曾設置的公共安全維護機關,隸屬於中華民國國防部,為中華民國國軍的一部分,在臺灣進入中華民國時期時便已成立。其權責職司戒嚴地區衛戍、保安、後備軍事動員、文化審核檢查、入出境管制、郵件電報檢查、電話通訊監查定位監聽等任務,因任務兼具治安(包括出入境管理)、民事防護、軍事動員及情報治安色彩,在臺灣戒嚴時期是當時八大情治系統之一。1992年,警總改制並分為軍管區司令部與海岸巡防司令部,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