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憲草
五五宪草是中華民國在正式的《中華民國憲法》頒布前所擬定的宪法草案之一,草案由中國國民黨组织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制定,基本上反映了孙中山五权宪法的思想,是五权宪法的正式草稿。此草案在随后的政协会议上被大幅度更改,修改后的政协宪草於1946年12月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議決通過成為正式的《中華民國憲法》,並於1947年12月25日实施。 早期的草案 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推選的憲法起草委員會在1913年10月31日通過了《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又稱天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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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宪草是中華民國在正式的《中華民國憲法》頒布前所擬定的宪法草案之一,草案由中國國民黨组织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制定,基本上反映了孙中山五权宪法的思想,是五权宪法的正式草稿。此草案在随后的政协会议上被大幅度更改,修改后的政协宪草於1946年12月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議決通過成為正式的《中華民國憲法》,並於1947年12月25日实施。 早期的草案 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推選的憲法起草委員會在1913年10月31日通過了《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又稱天壇…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修正草案,即宪政期成会宪法草案(简称期成宪草)又称“昆明草案”,是1940年3月国民参政会下设的宪政期成会在五五宪草的基础上修改后的宪法草案。这部宪法草案是抗战期间第一次宪政运动的成果,并首次得到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参与,成为训政时期的第一部融合多党智慧的宪法草案。但该草案从此并未继续得以采用,后来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和宪草审议委员会的制定的政协宪草基本未用该草案。 背景 国民参政会在1938年于武汉成立,其目的在…
《天壇憲草》,即《中華民國憲法草案》,是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宪法草案,因起草委员会在北京天壇祈年殿会议,所以稱作「天壇憲草」。 經過 宪法起草委员会是从众议院及參议院议员中推选,于1913年7月22日开始草拟大纲,大纲分作十二项:领土、人民、国会、行政部、大总统、副总统、国务员、平政院、法院、解释宪法、会计、宪法之修正。8月2日,开第一次委员会会议。9月20日,起草委員會通過大綱,即選由張耀曾、丁世嶧、黃雲鵬、孫鍾、李慶芳五…
《中華民國憲法草案》是指中華民國大陸時期各屆為建立共和立憲制的政體而提出的各種憲法草案。自辛亥革命建立中華民國後,於1913年(民國二年)10月31日完成的第一部憲法草案《天壇憲草》開始,直至1946年(民國35年)4月成形的《政協憲草》為止,曾有多部憲草被提出。中華民國之制憲歷程因政府更迭而延宕許久,但是其中曾有兩次草案經通過成為正式憲法。 1923年(民國12年)《中華民國憲法》,由北洋政府第一屆國會組織「憲法會議」通過,但於次年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