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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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食品街头小吃,是指在面对街道的店面(这些店面多不大)购买食物,在临街的桌子上食用,或是边走边吃。常见的街头小食食品有:饮料、冰淇淋、烤串等。不同的地区街头小食不同,如香港街頭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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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angon, Myanmar]]

街頭小吃(Street food)是指由攤販或商販在街道或其他公共場所(如市場、集市或公園)販售的食物。這類食品通常從可移動的食品攤位、餐車或餐飲卡車販售,並以即時食用為主。部分街頭小吃具有地域特色,但也有許多已傳播至原產地以外的地區。多數街頭小吃同時被歸類為手指食物與速食,且價格通常低於餐廳餐點。世界各地不同國家之間的街頭小吃種類,會隨地區與文化而有所差異。 根據2007年於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的研究,全球每日約有25億人食用街頭小吃 。雖然在某些文化中,邊走邊吃被視為不禮貌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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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各國政府與相關組織日益關注街頭小吃在社會經濟層面的重要性,以及其所帶來的相關風險。這些風險包括食品安全、衛生問題、非法使用公共或私人空間、社會問題,以及交通壅塞等。然而,哲學家Theophrastus對街頭飲食文化持負面看法。 在考古挖掘中,發現大量街頭小吃攤販存在的證據。 街頭小吃在古羅馬的貧困城市居民之間相當普遍,因為他們所居住的公寓通常沒有烤爐或爐灶。 鷹嘴豆湯搭配麵包與穀物糊是常見的餐食。

一位14世紀末的佛羅倫斯旅行者記載,人們會攜帶生皮製成的野餐布鋪在街道上,坐著食用從街頭攤販購買的羊肉串、米飯與油炸食品。 在文藝復興時期的土耳其,許多十字路口都有攤販販售「香氣四溢的熱肉小食」,包括以旋轉烤製的雞肉與羊肉。 1502年,鄂圖曼土耳其成為第一個對街頭小吃販售進行立法與標準化的國家。

在19世紀的特蘭西瓦尼亞,街頭攤販販售薑餅、與玉米混合的奶油,以及在內置熱炭的陶器上煎製的培根與其他肉類。 薯條(即炸馬鈴薯條)可能起源於1840年代巴黎的街頭小吃。 維多利亞時代倫敦的街頭小吃則包括牛肚、豌豆湯、奶油豌豆莢、海螺、蝦以及凍鰻等。

美洲
阿茲特克市場中存在各類販售飲品與食物的攤販,例如販售atolli(由玉米麵團製成的粥狀食品),以及近50種不同類型的玉米粽(tamales),其內餡從火雞、兔子、囓齒動物、青蛙與魚類等肉類,到水果、雞蛋與玉米花皆有。 此外,昆蟲與燉煮料理亦為常見食品。

西班牙殖民帶來了小麥、甘蔗與家畜等歐洲食材至秘魯,但多數平民仍主要維持其傳統飲食。這些外來食材僅在飲食中占據邊緣地位,例如街頭攤販販售的烤牛心。 利馬19世紀的一些街頭攤販,如「黑人」Sango販售者Erasmo與Na Agardite,至今仍被人們記憶。

在美國殖民時期,「街頭攤販以低價向各階層販售牡蠣、烤玉米、水果與糖果」。牡蠣尤其在約1910年前一直是廉價且受歡迎的街頭食品,直到過度捕撈與污染導致價格上升。 紐約市的街頭攤販曾面臨相當大的反對聲浪,在先前限制其營業時間之後,街頭小吃於1707年在紐約市被全面禁止。

18至19世紀間,許多非洲裔女性透過販售街頭食品維生,其販售商品包括薩凡納的水果、蛋糕與堅果,以及新奧爾良的咖啡、餅乾、果仁糖與其他甜點。 Cracker Jack最初也是作為眾多街頭食品展售之一。

亞洲
Rocket Festival in Thai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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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街頭小吃販售可追溯至數千年前,並在唐代成為中國飲食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古代中國,街頭小吃主要服務於貧困階層,儘管富裕居民亦會派遣僕人購買街頭食物帶回家中食用。

拉麵(ramen)的前身於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由中國移民傳入日本,最初是供居住於橫濱中華街的中國勞工與學生食用的街頭食品。 隨著時間推移,拉麵逐漸成為日本的「國民料理」,並在全國各地發展出多種地方風味。

泰國的街頭小吃最初主要由華人社群販售,直到1960年代初才逐漸受到本地泰國人的歡迎。 隨著都市人口迅速成長,街頭飲食文化在1970年代甚至「取代了家庭烹飪」。 因此,許多泰國街頭小吃皆源自或深受中國飲食影響。 約有76%的泰國城市居民經常光顧街頭小吃攤。觀光產業的發展亦促進了其普及程度。2017年,泰國約10萬3千名街頭小吃攤販創造了約2700億泰銖的營收。自2020年起該產業每年將成長6%至7%。 多項研究顯示,街頭小吃的污染程度與餐廳食品相當。 在曼谷約800萬人口中,估計約有2%(約16萬名)從事街頭小吃販售。

在印度,古代文獻Arthashastra中曾提及食品攤販。例如,其中一項規定指出,「販售熟米飯、酒與肉類者」應居住於城市南側;另一項規定則允許倉庫管理者將剩餘的麩皮與麵粉分配給「製作熟米與米餅的人」。此外,關於城市管理的規定亦提及「熟肉與熟米飯的販售者」。

在印度德里,據說古代國王會前往街頭的烤肉攤用餐,而這些攤販至今仍然存在。殖民時期亦出現了融合料理的街頭小吃,特別為英國顧客而設計。

在印尼,特別是爪哇地區,流動式飲食攤販擁有悠久歷史,早在9世紀的寺廟浮雕中即有記載,並於14世紀的碑文中被列為一種職業。在19世紀荷屬東印度時期,沙嗲與dawet(或稱cendol)等街頭小吃開始發展並被記錄。近年來,印尼街頭小吃文化的蓬勃發展,主要歸因於都市化所帶來的餐飲服務機會,尤其是在大雅加達、萬隆與泗水等都市群。

新加坡擁有大量由傳統街頭飲食發展而來的小販中心(hawker centres),並於2020年12月16日被列入UNESCO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各地街頭小吃
s lining a street in Jakarta, Indonesia, selling street foods]]
, a Finnish burger-like sandwich]]

街頭小吃遍布世界各地,並在不同地區與文化之間呈現出顯著差異。 泰國街頭小吃提供多樣化的即食餐點、小吃、水果與飲料,其首都曼谷亦被列為全球最佳街頭美食城市之一。 曼谷常見的街頭小吃包括炒河粉(Pad Thai)、青木瓜沙拉、冬蔭功湯、泰式咖哩以及芒果糯米飯。

印尼的街頭小吃融合了當地、華人與荷蘭飲食的影響。 其特色通常為風味濃郁且偏辣,且多以油炸食品為主,如炸物、印尼炒飯(nasi goreng)與炸雞(ayam goreng)。此外,肉丸湯(bakso)、沙嗲(satay)與加多加多(gado-gado,搭配花生醬的蔬菜沙拉)亦相當受歡迎。

, an originally Turkish dish that found popularity in Germany]]

印度的街頭小吃與其飲食文化一樣多樣。常見料理包括vada pav、misal pav、chole bhature、paratha、bhel puri、sev puri、gol gappa(在卡納塔卡與馬哈拉施特拉稱為pani puri,在西孟加拉稱為puchka)、aloo tikki、烤肉串、坦都里雞、samosa、kachori、idli、pohe、炒蛋(egg bhurji)、pav bhaji、pulao、pakora、lassi、kulfi與法鲁达。在印地語地區,街頭小吃通常被稱為「nukkadwala food」(意為「街角食物」)。在南印度,mirchi bajji、punugulu與烤玉米(mokkajonna)亦相當常見,同時也包括idli、dosa與bonda等早餐食品。其他融合型街頭小吃則包括gobi manchurian、momos與各式蛋料理。部分攤販會簡化傳統料理配方以利街頭販售,而一些餐廳亦從印度街頭小吃中汲取靈感。

, India]]

在中東地區,鷹嘴豆泥炸丸子(falafel)是常見街頭食品之一,在巴勒斯坦、埃及與敘利亞的街角皆可見其販售。此外,在埃及,慢火燉煮的蠶豆料理ful亦是常見街頭食物。

在丹麥,香腸車(sausage wagons)提供行人購買香腸與熱狗;在土耳其,雞肉沙威瑪(shawarma)常以捲餅(dürüm)形式搭配蒜醬與新鮮蔬菜食用;在牙買加,傳統料理「牙買加烤雞」(jerk chicken)通常使用蘇格蘭帽椒、五香果與月桂木等調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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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的街頭小吃被稱為antojitos(意為「小小的渴望」),包含多種玉米餅料理,如牧場烤肉塔可(tacos al pastor)、huaraches等玉米製食品。美國紐約的代表性街頭小吃為熱狗,但其街頭飲食也包含中東falafel、牙買加烤雞與比利時鬆餅等多元選擇。 女性在街頭食品市場的成功,往往與性別平等程度相關。例如,在孟加拉,女性街頭攤販數量較少;而在奈及利亞與泰國,女性則主導街頭食品產業。

Doreen Fernandez指出,菲律賓的飲食文化影響了當地街頭小吃的發展,因為在戶外食用街頭食品並不與家庭用餐衝突,而許多家庭本身也缺乏專門的用餐空間。 然而,在部分社會中,雖然成人不被允許,兒童這樣做則被視為可接受。 在印度,學者Henrike Donner指出,人們對「可在外食用」與「應在家中食用」的食物存在明顯區分,部分非印度料理因被視為陌生或與非素食烹調方式密切相關,而較少在家庭中準備。

在坦尚尼亞達累斯薩拉姆地區,街頭小吃攤販帶來的經濟效益不僅限於其家庭本身。由於攤販會購買當地新鮮食材,促進了都市農園與小規模農業的發展。 在美國,街頭小吃攤販被認為在供應商人與勞工餐食方面,對紐約的快速成長有所貢獻。 美國的街頭小吃業者亦常以「向上流動」為目標,從街頭販售轉型為開設實體店鋪。 相對地,在墨西哥,街頭攤販數量增加則被視為經濟惡化的徵兆,因為許多從農村移居城市的非技術勞動者,僅能以販售食物作為就業機會。

自1984年起, 舊金山的Folsom Street Fair成為街頭小吃文化的重要活動之一,並以多元文化與戶外飲食區聞名。 2018年,街頭攝影師Michael Rababy在其著作《Folsom Street Food Court》中記錄了該活動。

Netflix亦透過紀錄片系列《Street Food》呈現全球街頭飲食文化,第一季聚焦亞洲,第二季則關注拉丁美洲。

純素與植物性街頭食品
隨著植物性飲食的興起以及對食品安全的關注增加,一些城市開始對純素街頭攤販制定特定規範,以確保替代食材的妥善處理。研究指出,雖然植物性街頭食品可降低來自生肉的污染風險,但若對豆腐、植物性乳製品與新鮮蔬菜等易腐食材儲存不當,仍可能帶來健康風險。 一些政府已實施培訓計畫,教育街頭攤販有關植物性食品安全、冷藏需求與過敏原交叉污染的相關知識。

健康與安全
早在14世紀,政府官員即已開始監督街頭食品攤販的活動。 然而,儘管存在對食品污染的疑慮,研究顯示街頭食品的污染發生率其實相對較低,其水準與餐廳相近。

在新加坡,被稱為「hawkers」的街頭攤販中,有超過一半為未持照經營,並一度被視為「應自街道上移除的滋擾來源」。 為了在維持食品文化的同時改善管理,政府於1971年至1986年間建立了113個小販中心(hawker centres),以集中管理街頭攤販。 另一項針對印度加爾各答15種街頭食品的研究則指出,其營養結構「相當均衡」,每盧比成本約可提供200千卡的能量。

在英國,Food Standards Agency自2000年起提供完整的食品安全指引,適用於街頭食品攤販、商販與零售業者。 此外,提高街頭食品安全的有效措施還包括神秘客評估制度、培訓與獎勵計畫、法規監管、會員制度,以及技術性檢測計畫等。

在印度,政府承認街頭攤販的基本權利,同時也實施合理限制。2006年,印度立法通過《食品安全與標準法》(Food Safety and Standards Act),以監督食品品質。

儘管已知部分風險因素,街頭食品對消費者健康的實際影響仍未被完全證實與理解。由於病例追蹤困難及疾病通報系統不足,能夠直接證明街頭食品消費與食源性疾病之間關聯的研究仍然有限。此外,現有研究對消費者本身的飲食習慣、行為與認知關注不足,而社會與地理背景對於個體對食物(無論是否受污染)的生理適應與反應影響,也常被忽略。

在1990年代末期,聯合國及其他機構開始認識到,街頭攤販其實是一種尚未被充分利用的營養補充食品傳播管道。2007年,UN 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建議,應考慮在各文化常食用的街頭食品中添加營養強化物與補充劑。

參見

  • 路邊攤
  • 外賣店
  • 堂食
  • 步行街
  • 香港街頭小吃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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