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箭文化{{noteTag|1=弓箭文化指围绕弓箭而产生的社会活动总称。狩猎传统延续至清代。当时,锡伯族的围猎活动分为官方与民间两种形式。官方围猎由军事统帅指挥,军士们会以作战形式进行围猎,既练兵又获猎。每年冬季,民间射手会组织十几人至数十人,携弓带箭,深入山林雪野打猎。
文化大革命中期,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在1972年得以恢复,察布查尔县的业余射箭队随即成立。从业余射箭队走出郭梅珍、汝光等锡伯族运动员,郭梅珍和汝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运动会射箭项目上分别获得4枚和3枚金牌。1979年,县里建设起第一座室内射箭馆。后在业余射箭队的基础上成立察布查尔县射箭体育运动学校,学校在各校选拔运动员。从学校培养出3名国际级运动健将、15名国家级运动健将。
锡伯族弓箭制作技艺和锡伯族射箭同时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锡伯族弓箭制作技艺先后由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新疆嘎善文化传播中心申报,于2007年(第一批)公布;由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申报,于2012年(第二批扩展)公布。锡伯族射箭则由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申报,2009年(第二批)公布。锡伯族弓箭制作技艺的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为伊春光之子伊陈永。锡伯族射箭的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为则为金忠、吴俊亮等。
2012年,为通过文字、图片、影像等方式宣传非遗项目锡伯族弓箭制作技艺,非遗传承人伊春光和伊陈永父子成立新疆锡力旦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新疆锡力旦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为新疆首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同年也成为新疆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将企业“新疆锡力旦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品牌“锡力旦”列入第二批《新疆老字号名单》。
保护措施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有“中国箭乡”之称。除在锡伯古城,察布查尔县还在1764文体公园等地设立射箭体验场所。
学校教育方面,除了察布查尔县射箭体育运动学校,截止2025年底,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初级中学等多个学校也开设有练习射艺的社团课程,有近300人练习射箭。
锡伯族射箭也成为民俗旅游活动、民间艺术表演的项目。
器材制作
弓
锡伯族所制作的弓()以弓身形状区分,可分为弧形和双曲形;以拉力大小可分为硬弓和软弓。以材质区分,可分为单体弓、复合弓等。锡伯族先民常用的是单体弓,多为桦木制,存在弹力弱、易折损等缺点。随后改进出以角、木、筋、胶等作为主材制成的复合弓,即角弓,复合弓可产生170磅的张力。传统上,锡伯族所制弓的角多以水牛角制作而成,也存在大型动物骨骼制作而成,是决定弓弹力的弓片。为常用鱼胶制弓常用胶。木材以红柳木以及白蜡、洋槐木、榆木等硬质木头为主。如今制作弓,也会使用到玻璃钢等材质。弓弦一般为羊肠制作而成。
其他
除弓与箭外,还有箭袋、扳指、护腕等器材。清代官方箭袋形制基本统一,箭袋配合不同官衔等级的弓箭。民间箭袋则造型、装饰多样。箭袋多为牛皮制,尺寸根据弓箭大小定制。可系在腰或背部。
扳指为减少箭体和弓弦对手摩擦的护具,戴在拇指处。有骨、铁、铜、玉质扳指。与汉族、满族等实用的扳指形态、用法基本一致。护腕为保护手腕和小臂的护具,多为皮革制,可戴在手腕上或直接缝制在袖口处。
传统的箭靶由麻布、毛毡、毡牌靶制成,由两根树立的长木杆撑开。毡牌靶由马皮、毛毡制作而成,正面画蓝色、红色、紫色、黄色、绿色、黑色六色圈,靶心为红色。
文射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正心、虚射、实射。正心是射箭练习前明确射箭的目的,保持内心专注、排除杂念;虚射即反复进行不搭箭的空手练习,以此培养良好的状态;实射体现在身、手、指、眼四个方面,身法为精神集中,姿势稳健;手法要求放箭时双手的配合,一只手放箭,另一只手无感觉;指法要求扣箭有力,拉弓放箭的动作熟练流畅;眼法要求射手准确判断风向、距离、频率、运动轨迹等条件,以求目标出现时能及时放箭、命中。
锡伯族传统服饰中广泛运用的箭纹与"马蹄袖"设计,皆源于弓箭文化。其中马蹄袖原型可追溯至古代射箭运动中对手臂防护的功能性需求。弓箭造型也是锡伯族卧室卧具和家具常见的纹饰,其中多为“一弓三箭”,有驱邪和吉祥的含义。《狩猎歌》《箭歌》《西迁之歌》等锡伯族长诗、诗歌中也存有描绘骑射围猎的场景。锡伯族民间也存在关于弓箭的谚语,如“好箭撒放不回头”“若要展示男儿的本领,全在弓马娴熟上”等。弓箭文化也是锡伯族社交的媒介,射箭器材道具是锡伯族在立功、获奖、亲友交往中作为珍贵礼品赠送。锡伯族男女青年交往时,男方会在女方面前以射箭技艺博得其芳心,若女方也看中男方,则会相约一同练箭。
注释
参考资料
;书目
;期刊
;网页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