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统主义

血统主义()又称属人主义,是自然人原始国籍确定的原则之一,指以自然人的血统关系(即父母国籍)为标准确定其原始国籍,是由亲子遗传而取得国籍的法律原则。与之相对的概念是出生地主义也称属地主义。血统主义又分为两系血统主义和单系血统主义。

两系血统主义(又称双系血统主义)指原始国籍的取得可参考父母双方。依照各地的法律不同,可能是取得父母所有国籍中的一个或多个。

单系血统主义(又称父系血统主义)指优先采用父亲国籍,只有在子女是非婚生时随母亲。

還有一種是“血統法則”(),指以一個人的祖宗的血統,來決定國籍。無論父母有國籍或否,只要能證明血統,都能獲得國籍。這通常是為一個民族的流散人口而設。

采用父母两系血统主义的国家/地区
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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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
冰岛、意大利、奥地利、荷兰、希腊、瑞典、西班牙、斯洛伐克、丹麦、挪威、匈牙利、芬兰、捷克、保加利亚、波兰、罗马尼亚、法国、德国等

非洲
埃塞俄比亞、加纳、突尼西亞等

美洲
薩爾瓦多等

采用父系优先血統主義的国家/地區
亚洲
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伊拉克、叙利亚、黎巴嫩、阿曼、科威特、伊朗、斯里兰卡等

非洲
阿尔及利亚、埃及、苏丹、塞内加爾、馬達加斯加、摩洛哥等

采用两系血统主義、有条件的属地主義的国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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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两系血统主義、無條件属地主義的国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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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血統法則的國家/地區

  • (普什圖人)
  • (亞美尼亞人)
  • (保加利亞人)
  • (克羅地亞人)
  • (芬蘭人)
  • (德意志人)
  • (希臘人)
  • (愛爾蘭人)
  • (猶太人)
  • (意大利人)
  • (密克羅尼西亞人)
  • (尼格羅人)
  • (立陶宛人)
  • (緬甸民族)
  • (葡萄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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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塞爾維亞人)
  • (西班牙人)
  • (韓族)
  • (土耳其人)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制度,中国籍新生儿的户口登记采取属人主义,无论其出生地为何,须在父亲或母亲的户籍地进行户口登记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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