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统主义()又称属人主义,是自然人原始国籍确定的原则之一,指以自然人的血统关系(即父母国籍)为标准确定其原始国籍,是由亲子遗传而取得国籍的法律原则。与之相对的概念是出生地主义也称属地主义。血统主义又分为两系血统主义和单系血统主义。
两系血统主义(又称双系血统主义)指原始国籍的取得可参考父母双方。依照各地的法律不同,可能是取得父母所有国籍中的一个或多个。
单系血统主义(又称父系血统主义)指优先采用父亲国籍,只有在子女是非婚生时随母亲。
還有一種是“血統法則”(),指以一個人的祖宗的血統,來決定國籍。無論父母有國籍或否,只要能證明血統,都能獲得國籍。這通常是為一個民族的流散人口而設。
采用父母两系血统主义的国家/地区
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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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
冰岛、意大利、奥地利、荷兰、希腊、瑞典、西班牙、斯洛伐克、丹麦、挪威、匈牙利、芬兰、捷克、保加利亚、波兰、罗马尼亚、法国、德国等
非洲
埃塞俄比亞、加纳、突尼西亞等
美洲
薩爾瓦多等
采用父系优先血統主義的国家/地區
亚洲
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伊拉克、叙利亚、黎巴嫩、阿曼、科威特、伊朗、斯里兰卡等
非洲
阿尔及利亚、埃及、苏丹、塞内加爾、馬達加斯加、摩洛哥等
采用两系血统主義、有条件的属地主義的国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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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两系血统主義、無條件属地主義的国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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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血統法則的國家/地區
- (普什圖人)
- (亞美尼亞人)
- (保加利亞人)
- (克羅地亞人)
- (芬蘭人)
- (德意志人)
- (希臘人)
- (愛爾蘭人)
- (猶太人)
- (意大利人)
- (密克羅尼西亞人)
- (尼格羅人)
- (立陶宛人)
- (緬甸民族)
- (葡萄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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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塞爾維亞人)
- (西班牙人)
- (韓族)
- (土耳其人)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制度,中国籍新生儿的户口登记采取属人主义,无论其出生地为何,须在父亲或母亲的户籍地进行户口登记办理落户。
相關條目
- 屬地主義
- 雙重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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