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務員霸凌輕生案,是指發生於2023年至2024年間在中華民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簡稱北分署)的職場霸凌事件。時任分署長謝宜容被指控以公然侮辱、人身攻擊、摔公文等方式欺凌該分署一名基層資訊分析師,加上高壓工作下,導致其於辦公室內輕生。此事由新北市議員李宇翔於2024年11月8日在社群平台發文爆料,後於11月11日召開記者會披露全案。
事件披露後,台灣民眾黨立法委員黃國昌、民主進步黨新北市議員李宇翔公開批評謝宜容的管理風格,指出其任內多次咆哮、嘲諷下屬,並造成高壓的工作環境。根據媒體報導,謝宜容任內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有多達81名員工離職,其中包括多位主管,顯示分署內部氣氛不佳。此外,謝宜容還涉嫌濫用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款宴請友人、及設置私人使用的設備,造成公費支出顯著增加。
有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員工在Threads發文表示,吳姓員工生前工作認真,「早上6時前就上班,雖然下午4時30分就能下班,但吳男都會先打下班卡,再返回位置繼續工作,卻遭長官『軟土深掘』、『霸凌』」。
根據報導,事發後,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救護人員準備將吳姓員工遺體運離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時,因分署規定不得使用「長官專用電梯」,最終僅能以輪椅運送遺體;過程引發分署員工不滿,認為對死者不尊重。消防局澄清,相關安排是為節省運送時間。
事發後,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員工流出錄音檔,在內部會議上,謝宜容針對事件的評論錄音再次被外界關注。錄音內容包括謝宜容提到通靈人士與亡者的對話,以及要求分署員工不要對外談論事件細節,甚至表示遺書中感謝分署同仁的內容,否認職場霸凌指控。這些言論進一步引起輿論爭議。
案件相關人
{| class="wikitable"
|+霸凌輕生案關係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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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width:4%" | 姓名
! style="width:15%" | 時任職位
! style="width:30%" | 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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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銘春
| 前任勞動部部長(2018.2 - 2024.5)
| 立委林淑芬批,許銘春和謝宜容等人為共犯結構,一起吃喝玩樂,上行下效、官箴敗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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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佩珊
| 勞動部部長(2024.5–2024.11.21)
| 主張調查報告為「嘔心瀝血」、謝宜容霸凌為「目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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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邦
| 前勞動部政務次長(2020.5.20–2024.9.21)
| 2024年2月曾約談謝宜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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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宜容
| 勞發署北分署分署長(2023.3–2024.11.20)
| 霸凌加害人,2024年11月20日經勞動部考績委員會決議記兩大過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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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燕玲
| 北分署副分署長
| 申誡二次。勞動部宣布將謝宜容調離分署長職位,改任非主管職務,並送交考績會議處理;同時,因未能有效監督下屬,勞動部也對署長蔡孟良予以懲處;勞動部將追頒吳姓公務員「勞動獎章」,並爭取認定其為因公傷亡,以提供撫卹補償。
政治與社會回應
11月20日,何佩珊於立法院備詢時解釋,「目的良善」為專業用語;但該說法引發執政黨與在野黨多數立委的不滿,批評此表述過於輕率,未能對事件展現應有重視。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勞動部應正視真相,並還給吳員公道。民進黨立委王世堅則批評,勞動部作為公僕,不應以「立意良善」為藉口掩蓋管理問題。
勞動部回應與處置
11月20日下午,何佩珊改口承認「目的良善」用語不當,並宣布將謝宜容直接免職,案件將送交監察院及檢調機關調查。此外,針對前勞動部政務次長王安邦於2023年2月曾約談謝宜容但查無紀錄的情況,何佩珊承諾勞動部將重啟調查。同日,行政院院長卓榮泰代表政府致歉,並表示將對謝宜容記大過兩次、送交懲戒法院依法懲戒。
謝宜容的回應
11月20日晚間,謝宜容發布聲明表示,根據調查報告,其管理方式與吳姓公務員的輕生事件無直接關聯,並否認涉及職場霸凌或要求不得蓋白布等指控。其律師隨後發布12點聲明,要求媒體更正不實報導。11月22日,謝宜容在個人YouTube頻道上傳道歉影片,但因表情與語氣被認為不夠誠懇,遭受輿論批評。
檢調調查與後續發展
11月21日,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以「他」字案展開瀆職罪調查,並於11月22日指揮調查局調取相關資料。勞動部長何佩珊請辭獲准,其職務由常務次長陳明仁暫代。並於隔週由民進黨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洪申翰接任部長職位。
11月22日,謝宜容發布道歉影片後未再公開露面,相關調查持續進行,社會各界對此事件後續發展仍保持高度關注。
12月11日新任勞動部長洪申翰發表第二份報告認定該名公務員確實是受到謝宜容霸凌致死,被交辦不可能達成的任務,導致工作負荷更沉重,長時間加班導致睡眠不足,不能適度休息而身心俱疲,加上謝宜容管理模式不當,吳員確實遭霸凌,且離世與工作有關,謝宜容的霸凌作為包含辱罵,要求公文修改45次,並在辦公室跑步為體罰。。擔任調查委員的「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另外指出,謝宜容在2023年7月6日和7日的會議提出「AI無人就業中心」,但無具體規劃,將全案交由沒有相關業務經驗的吳員主責。
2025年4月2日,依《中華民國刑法》洩密及《貪污治罪條例》圖利、侵占公有財物等罪嫌起訴。台北地檢署針對公務員輕生案與謝宜容領導管理方式在法律上無因果關係予以不起訴處分。
新北地檢署2025年4月8日將謝宜容移審新北地院,謝宜容開庭哽咽全認罪,法官考量她已認罪及吐還犯罪所得,諭知100萬交保,另命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配戴電子腳環,時限8個月。
監察院彈劾
監察院認定謝宜容涉嫌霸凌、洩密、圖利及未遵守預算支用規範,蔡孟良監督不周,在2025年6月通過彈劾案,將二人移送懲戒法院。
立法
為杜絕謝宜容事件再度發生,2025年6月2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機關首長及一級主管若職場霸凌,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致人死亡,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並處以新台幣300萬以下罰金。
勞動部高層為共犯結構之爭議
第一份行政調查報告小組成員:勞動部政務次長許傳盛(召集人)、政風處處長周志信、法務司副司長蔡寶安、人事處姜處長碧琳、勞發署副署長黃齡玉、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技正葉錦堂、法務司科長甘耀斌,員工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外聘委員委員郭玲惠、員工協助方案諮商師曾沐臣。
第二份行政調查報告委員會成員:勞動部部長洪申翰(召集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勞動部政風處處長周志信、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邱冠喬、臺大醫院環境及職業醫學部主治醫師杜宗禮、臺北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教授陳叡瑜。前後兩份報告都是勞動部公布,調查方法因人而異,結果就南轅北轍。據指出,勞動部第一份報告由時任次長許傳盛召集成立調查小組,勞動部內部人士就占逾2/3成員,許傳盛與謝宜容又是舊識,報告內容被質疑「官官相護」;勞動部第二份報告打臉第一份調查報告。
立法委員楊曜質詢中質疑,謝宜容前面沒有經歷副分署長職務、領導能力的經驗,分署長升遷已是破格,訓斥下屬口吻有如幫派堂口,這六七年勞動部惹出太多遺憾之事。拔擢人蔡孟良默然。
立法委員林淑芬直接批評,許銘春、許傳盛、蔡孟良、謝宜容等人長年一起吃喝玩樂,上行下效、官箴敗壞;謝宜容擅長送禮媚上欺下,均是上述人士寵出來的。
參見
- 洪仲丘事件
參考資料
註腳
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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