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2年偽造硬幣罪行法令》(;2 & 3 Will. IV c.34)是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國會的一項法令,旨在綜合所有與贋製及刮削硬幣有關的罪行。此等罪行之前通常屬叛逆罪。該法令將其降級為重刑罪,並廢除了所有針對偽造硬幣罪行的死刑。
參見
- 1351年叛國法令
- 偽造硬幣罪行法令
- 硬幣法令
參考文獻
《1832年偽造硬幣罪行法令》(;2 & 3 Will. IV c.34)是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國會的一項法令,旨在綜合所有與贋製及刮削硬幣有關的罪行。此等罪行之前通常屬叛逆罪。該法令將其降級為重刑罪,並廢除了所有針對偽造硬幣罪行的死刑。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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