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皇訴重士案 (紐賓士域)

英皇訴重士案()是1799年的一宗法庭案件,挑戰紐賓士域奴隸制的合法性。

迦勒·重士(Caleb Jones,約1743–1816)是北美奴隸主及效忠派人士,在美國獨立戰爭後由馬利蘭州向北奔至紐賓士域。1780年代,重士在紐約及馬里蘭州購買了奴隸,並將他們遷至他在紐賓士域的農場,強迫他們勞動。

到18世紀末,奴隸制在英國殖民地引來了越來越多的爭議,一些著名的紐賓士域人試圖挑戰這種做法,包括法律政策專員Ward Chipman。Nancy由Chipman及Samuel Denny Street無償代表,而重士聘用了律政司Jonathan Bliss、John Murray Bliss、Thomas Wetmore、Charles Jeffery Peters及William Botsford。還有Sampson Salter Blowers為Nancy的代表律師提供了意見。由於沒有記錄任何判決,Nancy實際上敗訴並被重新禁錮。雖然Allen拒絕了,但Nancy的律師Street急切地接替了他的位置。

儘管Nancy沒有被解放,但此案被認為有助於使公眾輿論反對奴隸制。事實上,其中一名法官Isaac Allen在聆訊後給予自己的奴隸自由,而其他一些奴隸主顯然也被說服這樣做。到1820年,奴隸制在紐賓士域基本絕跡,部分原因是英皇訴重士案引發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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