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繼母系,是指在父系社會中的一種制度,最主要的目的是繼承產業,解决家庭缺乏男性继承人的问题。在一個父系傳承為主、女性无继承权的地區,如一名出嫁女性,其原生家庭的家產、事業無子傳承,就可以令孩子過繼母系,获得继承权。過繼後由於與母親同姓(特殊情况采用雙姓。
類型
由母方家族收養
直接由母方家族的男性成員收養,最常見是由生母的兄弟收養,即原來的舅父成為養父,隨養父姓。但也有由再高一輩成員收養的例子,例如西晉時期賈充因親生兒子贾黎民等夭亡,無子繼嗣,於是收養幼女賈午與丈夫韓壽所生之子為贾黎民的嗣子,改名賈謐。琉球國醫學家魏士哲也曾因外祖父應瑞麟無子而過繼為其養子。
广东地区称外甥过继舅舅为“母子归宗”(姑子归宗)。
入贅
婿養子
婿養子是男方成為女家養子,所生子女繼承母家的習俗。
抽豬母稅
抽豬母稅,又稱抽豬母租。是閩南人、臺灣人的一種過繼母系習俗。
原指早期閩南舊習,農家將母豬借予佃農或他人飼養,直到母豬生小豬時,可取回部分的小豬,當作自己的報酬。「抽豬母稅」後成為一句婚姻的臺語術語,是指臺灣人早期的一種慣例:入贅的男子,約定由一個或多個兒子「從母姓」,為女方繼嗣,是為「抽豬母稅」。
參見
*冠姓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858928 獨家》36歲男被戶所強制「變姓」 悲訴不敢回家祭祖]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51218/615583.htm?t=%E7%B5%90%E5%A9%9A%E8%A6%81%E3%80%8C%E6%8A%BD%E8%B1%AC%E6%AF%8D%E7%A8%85%E3%80%8D%EF%BC%9F%E3%80%80%E7%AD%94%E6%A1%88%E7%AB%9F%E6%98%AF%E8%AE%93%E5%A5%B3%E6%96%B9%E3%80%8C%E5%82%B3%E9%A6%99%E7%81%AB%E3%80%8D 結婚要「抽豬母稅」? 答案竟是讓女方「傳香火」]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311312 抽豬母稅 3兄弟都是長子]
*[http://digiarch.sinica.edu.tw/content.jsp?option_id=2841&index_info_id=4904 「小娶」中的臺灣女性,談招婿、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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