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光庭()字公掞,河南偃師人。
朱景之子,十歲能寫文章,是程頤的弟子。嘉祐二年進士,調萬年簿,時人稱“明鏡”。后历修武、垣曲县令。哲宗時,司馬光薦為左正言,乞罷青苗法。後來與賈易成為洛黨領袖,且促成長達七年的蜀洛黨爭。後來洛黨式微,改入朔黨。元祐元年十二月,朱光庭对苏轼的策题提出弹劾,以為有讥讪先朝皇帝之意。苏轼上章自辩,右司谏吕陶上书为苏轼打抱不平。改任左司员外郎,迁太常少卿,拜侍御史。光庭因弹劾蔡确怨谤之罪,转任右谏议大夫给事中。後請求外派,被授以集贤院修撰,主持亳州政务。元祐六年为给事中。元祐八年(1093年)九月,哲宗亲政,起用新党章惇、曾布等人,光庭降职守亳。又贬潞州,時值荒年,饥民流于潞州。光庭亲自为灾民煮粥。绍圣元年(1094年),积劳成疾,卒於任上,年五十八。
注釋
參考書目
- 《宋史》卷三百三十三
*范祖禹,《集贤院学士知潞州朱公(朱光庭)墓志铭》
*《東都事略》卷九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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