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均(),字彥衡,邵州邵武(今福建省邵武縣)人,宋朝政治人物。
生平
慶曆三年(1043年)出生。熙寧三年(1070年)進士,起初蘇軾閱卷,擬之為第一,但因其策論詆毀王安石變法,而被呂惠卿改為第二。歷官北京大名府留守推官、監察御史里行。元丰年间,揭發法官窦莘收受富人之賄,判其子殺人無罪,莘因而下狱。哲宗初年为监察御史,後官給事中、龍圖閣待制,以敢言聞名。崇寧元年(1102年)九月,列入元符黨人。
宣和二年(1120年)卒。著有《曲礼讲义》二卷、《广陵文集》五十卷等。
家族
父上官凝;为次子。
有子上官怡。
延伸阅读
注釋
參考書目
- 《宋史》卷三百五十五
- 《司马文正公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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