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贵熏肉大饼由河北省滦县人李广忠(乳名李连贵)于1908年在吉林省梨树县创制,是东北地区一种小吃。
熏肉是由特别选择的猪肉加入中草药和调料炖煮熏制而成,号称“肥而不腻,瘦而不柴”。大饼使用煮肉老汤-{}-加入油和面,烙制后色泽金黄,里软外酥。食用时将熏肉、葱丝、面酱用大饼卷起或将大饼切开后将熏肉、葱丝与面酱放入大饼夹层内即可,即另称肉夹馍。
历史
李连贵1887年6月12日生于直隶省滦县柳庄。。光绪二十年(1894年)李连贵跟随父母制作出李连贵熏肉大饼)带老汤、配方四平市道东北市场带着老汤、配方中街鼓楼西南角。
1956年1月23日,“兴盛厚”李尧在四平也遭迫害,后因动迁停业
1997年,李连贵熏肉大饼获得“中华名小吃”和“著名商标”称号。
四平市饮食服务公司改革管理体制,1998年9月10日将其原注册商标变更给“四平市李连贵风味大酒楼”。
四平市李连贵风味大酒楼于1985年11月20日工商法人注册登记。
2001年5月在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回迁挂牌“沈阳李连贵熏肉大饼餐饮中心”开业。
2002年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沈阳李连贵熏肉大饼餐饮中心停止使用“李连贵”牌服务商标。7月26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沈阳李连贵的上诉。
2004年10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沈阳李连贵熏肉大饼餐饮中心于2002年12月9日申请的“关东富贵”商标。
2006年11月7日商务部发文《商务部关于认定第一批“中华老字号”的通知》商改发[2006]607号,认定“四平市李连贵风味大酒楼(注册商标:李连贵)”为“中华老字号”。
2008年12月4日,沈阳市商业局认定“沈阳市李连贵熏肉大饼餐饮中心(注册商标:关东富贵)”为“沈阳老字号”。
2008年12月17日,沈阳李连贵熏肉大饼餐饮中心在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两个营销类文字商标:“李连贵”、“李连贵熏肉大饼”,即商标保护范围35类:广告,特许经营商业连锁管理,饭店商业管理等进行了商标注册申请。2012年3月6日国家商标局驳回了四平异议申请,准予核准注册。
注释
外部链接
*李连贵饮食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http://www.chinallg.com/
*沈阳市李连贵熏肉大饼餐饮中心官方网站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0128230042/http://syllg.com/
*【文史考略】——李连贵熏肉大饼的前世今生 http://www.chinallg.com/news.asp?id=175&bh=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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