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办公厅(简称署办),与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简称国口办、口岸办)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内设机构。
海关总署办公厅负责海关总署综合工作
1973年2月1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口岸工作情况和改进意见》(国发〔1973〕19号),这是国务院下达的有关口岸工作的第一个文件。国务院责成交通部、外交部、外贸部、外经部、商业部、公安部、卫生部等部委在1973年第一季度组织若干联合检查组分赴各口岸。1978年7月,为加强对口岸工作的领导,迅速缓解港口口岸压港、压船、压货的局面,外贸部部长李强向李先念正式提出成立国务院港口口岸领导机构的报告。经过国务院相关部委讨论酝酿,1978年11月25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港口口岸组织领导的通知》(国发〔1978〕245号),决定成立国务院港口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开放口岸成立办公室等。国务院港口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经委,承办港口口岸日常工作。1979年2月13日,国务院港口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同意国务院港口口岸办首任主任、副主任人选。
1980年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改革海关管理体制的决定》,全国海关收归中央管理,恢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总署下设海关总署办公室。1986年叶青兼任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组长。专职副组长相继由石希玉和钱永昌担任。
1993年,国务院在调整机构中正式明确撤销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其办事机构并入国家经贸委,使用国家口岸办公室的名义。
1998年3月,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海关总署办公室与国家口岸办公室合并,整合组建海关总署办公厅(海关总署口岸规划办公室)。
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每年度与中国口岸协会联合出版《中国口岸年鉴》,介绍全国对外陆海空口岸发展的概况。
机构设置
根据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办公厅(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设置下列机构:
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0213142849/http://gkb.customs.gov.cn/ 官方主页]
参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
- 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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