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是中國文化和佛家、道教的一個抽象概念,是人與人之間,人與事,人與物及人與其他存在之間無形的連結,是某種必然存在的相遇或相處的機會和可能。緣即是事物的相涉關係。緣分則是中國民間用語,指緣的分量輕重,體現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深淺,如父子、夫妻、主僕之間,便會被認為比陌路人之間更有緣分,而有緣的體現是在相遇或相處時的具體行動。
兩個人要是經常相遇或相處,他倆的關係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也會被認為比不經常相遇或相處的人的關係更有緣分,在佛家的理論中,亦被認為是緣深。舉例說,即使只是旅途中同乘一船,也算是一種緣份,但是緣淺。這種相遇或相處並不僅限於有形的面對面相遇或相處,也可引申至學術上的交流、情感的交換甚或作品意識形態上的相似。相遇或相處的緣被認為是由往惜世的業力與今世的各種條件現起而生起的現象。
緣份也不限於二人之間,一群人之間也可被緣分所維繫,如一隊同生共死的士兵,或共同工作的伙伴,他們之間也會被認為有一種緣份。
另外,依據佛教"緣分"是可以創造的。自己與他人的緣分,是通過自己的心因,創造條件; 條件俱足及沒有逆緣而來的。這就被稱為因緣法。
緣的分類
緣的現象是緣起,由那些緣所生起的現像是緣生。緣分是以人的生老病死等諸現象為特相,有與苦樂結合的作用,不斷重複是它的現狀。緣分善緣、惡緣及無記緣,另有四緣的親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另有《法趣論》的二十四緣:因緣、所緣緣、增上緣、無間緣、等無間緣、俱生緣、相互緣、依止緣、親依止緣、前生緣、後生緣、數數習行緣、業緣、異熟緣、食緣、根緣、襌緣、道緣、相應緣、不相應緣、有緣、非有緣、離去緣、不離去緣。
各緣的解釋
注:以下分別是各種“緣”的中文名稱及括號內的巴利語名稱,之後是對其的解釋。
- 善緣(kusala paticca):與善業相應的緣,帶來順心與快樂。
- 惡緣(akusala paticca):與惡業相應的緣,帶來逆心與苦惱。
- 無記緣(avyākṛtapaticca):非惡非善的緣,平淡如水,沒苦沒樂。律藏說「諸現象從因生」,即是說原因為因。凡是某現象不除去,另一現象生起的,則說那後起的現象為前現象的緣。凡是某現象助成另一現象的存在或生起,則說那前現象為後現象的緣。緣、因、原因、因緣、生起、發源等,都是異文同義之字。
- 等無間緣(samanantarapaccayo):持續而無時間的間斷。
- 所緣緣(àrammaõapaccayo):即所緣之緣。所謂「所緣」,即指心及心作用之對象(認識作用之對象);若心、心作用之對象成為原因,而令心、心作用產生結果之時,心及心作用之對象即稱為「所緣緣」。
- 相應緣(sampayuttapaccayo):依於所謂同一所依、同一所緣、同時生、同時滅的相應狀態而資助的非色法,為相應緣。
- 不相應緣(vippayuttapaccayo):不依同一所依的狀態而資助的。
- 有緣(atthipaccayo):由現在相及由存在的狀態,對於同樣狀態的現象,依支持義而助成的現象,為有緣。
- 非有緣(natthipaccayo):非有緣不等同無緣,而是在自己之後無間生起的各種心靈現象,給以轉起的機會而資助等無間滅的心靈現象,稱為非有緣。如在街外察身而過的陌生人,自己持續沒注意,轉往自己注意的事物去,對於該陌生人的關係,就可說是非有緣。若是無緣則是連遇也不會遇見的。
- 離去緣(vigatapaccayo):非有緣的心靈現象由於離去而助成,為離去緣。
- 不離去緣(avigatapaccayo):即諸有緣法,依不離去的狀態而助成,為不離去緣。
註釋
參考文獻
- Fan, Lizhu, and Chen Na (2013) [http://fudan-uc.ucsd.edu/_files/201306_China_Watch_Fan_Chen.pdf The Revival of Indigenous Religion in China] . Fudan University.
- [https://books.google.com/books?hl=en&lr=&id=iKolvnUOHegC&oi=fnd&pg=PA69&dq=Yuanfen+Buddhism&ots=0lgg2309VD&sig=a2ZaEfGjgIf5KtVqr4Gr84I8T9M#v=onepage&q=Yuanfen&f=false]
-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