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歸類理論()是一個社會心理學的理論,描述人們在什麼的條件情況下會將一群人(包含自己在內)視為一個群體,以及以群體來看待其他人所產生的後果。雖然這個理論常作為組成心理群體的解釋(這是它初時的目標),但更準確來說,它是對於及交流過程中的運作的普遍性分析,而且同樣著重於個體的身份及群體現象題目。它由約翰·特納 (John Turner) 等人發展而來,包括社會認同理論在內,是屬於的一部份。它回應了在社會認同理論中一些社會認同形成的機理基礎相關問題。
自我歸類理論對於社會心理學的學術界及其他方面也很有影響力。它首先應用於社會影響力、團體凝聚力、群體極化、集體行動這些題目上。在隨後的數年,作為社會認定路徑的一部份,應用了在更進一步的題目,例如領導力、外群體同質性及權力。理論的其中一個信條是自我不能考慮為認知的基礎層面,相反地,自我應理解為認知系統運作的製成品。
決定因素
是一個明確的團體際結構,常用於說明自我歸類理論的過程。]]
在自我歸類理論,在某情景下社會分類的組成及運用可以通過知者樂意及分類激勵因素之間的互動來預測。後者可以分為相對性切合及規範性切合。這種可預測的互動深受傑羅姆·布魯納的可用性及切合公式的影響。目前使用中的社會分類稱為一個「顯性社會分類」,自我分類則稱為「顯性社會認同」。
知者樂意
知者樂意,特納一開始時稱之為「相對可用性」。也就是說,這個比例是一個基於某激勵因素是否在存在於當下的認知的比較。例如,如果那個参照框架減少,以至潛在外團體成員不再出現於當下的認知之中,內團體成員對於那個人來說會變得較少相似度,也會較不偏向於將那個人分類為屬於那個群體。
規範性切合
規範性切合是指,認知者對於他所認知的某人或某群人的行為或態度,與對他來說與他基於知識產生的期望是否符合的程度。因此,規範性切合是以分類過程之中的「知者樂意」部份作為參考物來進行評估。。
作為規範性切合在歸類中所扮演的角色的一個例子,縱使一群人或者基於「相對性切合」被歸類為一個獨立存在物,如果被視為努力工作,他們只會被某特定社會類別標籤為「理科學生」。也就是說,它們切合該類別的規範性內容。
含義
社會影響力
自我歸類理論對於社會影響力提供了說明,有時候稱為「参照信息性影响」(referent informational influence)理論。根據自我歸類理論,當一個社會身份成為顯性,會出現去個人化及自我定型,人們會采用所跟蹤的內團體成員的常規、信念及行為方式。他們也會和外團體成員的常規、信念及行為方式保持距離。當人們觀察到自己及內團體成員之間有差距,他們會體驗到主觀性的不確定感。這稱不確定會透過兩種方法之一得到解決。一,重新對人們作出分類,來反映這些認知上的差異。二,發起或參與有社會影響力的行動,促使人們改變,以致成為與內團體中最具模範的人更相似的人。換句話形容最具模範的人,就是在內團體中最能展現和示範常規、價值及行動方式的人。自我歸類理論對於社會影響力的說明獲得了大量的實證支持。
自我歸類理論的社會影響力說明與其他社會哲學對社會影響力的取態有所不同。他否認傳統上對於別。及之間的區分。資訊性影響是指基於有什麼優點而對社會信息的評估,而規範性影響涉及公眾是否順從團體成員的期望。對於自我歸類理論,社會影響力沒有獨立於自我歸類的優點。反而,資訊由於被視為是內團體的規範性信念而被視為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另一方面,規範性影響完全並不是規範性。相反地,它是外團體成員基於反規範的期望的順從程度。與此類似的,自我歸類理論也挑戰客觀現實測試與社會現實測試的區別(例如推敲可能性模型)。它主張與客觀現實測試完全隔離的社會現實測試並不存在。感官信息的解釋總會受認知者的信念及想法的影響,這反過來增進那名認知者對心理群體成員的聯系。
外團體同質性
外團體同質性可以定義為對外團體成員視為比內團體成員更具同質性
。自我歸類理論認為外團體同質性效應可理解為認知者的動機及結果的相對情景。這亦與去個人化相關,在某些情況下,認知者可能覺得他們是內團體的可替換成員
。自我歸類理論消除內團體及外團體有不同的處理機制的假切,為尋找外團體同質性提供說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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