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清规

百丈清規》,本名《禅门规式》,是唐百丈懷海禪師有感于禪宗初期、不羈戒律,決意进行改革,按照“隨方毗尼”原則製定的清规,时间大约在唐贞元五年(789)至唐元和九年(814)之间。清規製定後幾百年內,歷代僧人又依照各地風土多次增訂,有十幾種不同的版本傳世。元順帝敕令百丈山住持德辉長老修訂,参照《禅苑清规》、《丛林校定清规总要》、《禅林备用清规》三本清规,再由金陵集庆寺住持大诉長老等人校正,由此頒發了《敕修百丈清規》,简称敕修清规,成為後世遵循的唯一權威版本,後收入大藏經。

《敕令百丈清規》共八卷、九章,分上下两部。上部有祝厘章第一、报恩章第二、报本章第三、尊祖章第四、住持章第五,下部有两序章第六、大众章第七、节腊章第八、法器章第九。对僧寺的各方面都有规范,最初在禅宗寺院流行,後成为汉传佛教普遍的清规,并影响至今;如在結夏安居、游方安单(住寺稱掛單、挂搭)、贴单、打禪七、普請(又叫出坡,眾僧共出勞作)、岁计(年歲財物會計報告)、肃众(違規處罰)、榜状牌示(公佈事宜)、钟鼓法器等方面的規定,今日汉地僧寺仍在执行。

百丈清規以寺爲單位,创建了中国独有的禅林制度,各寺設法堂、僧堂、方丈等制度,又规定众僧分别担任东序、寮元、堂主、化主等各种职务;还将原始佛教不事生产、托钵乞食的传统变通,适应本土农耕文化,提倡勞作和自食其力,称爲“農禪”、“一日不作,一日不食”。懷海禪師對農禪清規親自躬行,不作不食。傳說他年事已高,弟子體諒他而將鋤具藏起來,懷海禪師無法下地勞作,竟也拒絕進食,從此無人敢阻止他勞作。

争议
中国禅宗自达摩祖师东来三百年间,禅僧多依住在律宗寺院或岩穴、树下,直到唐朝“马祖创丛林,百丈立清规”,禅宗纔有了宗门制度和禅刹。

註释参考
外部参考
*[http://buddhism.lib.ntu.edu.tw/BDLM/sutra/chi_pdf/sutra19/T48n2025.pdf 大正藏版《勅修百丈清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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