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政策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中華民國政府治下的台灣,至1980年代末期為止所實施的國語推行政策,最初目的是為了讓台灣各個族群能使用做為國家通用語的中華民國國語——現代標準漢語(下稱國語)來交流。1949年後,國共內戰失利的國民黨政府撤退到台灣,繼續利用國語政策鞏固在台的統治權力。
隨著1980年代末期台灣解嚴,各種台灣本土語言才重獲自由發展的空間
*1947年,國語推行所撤銷,改由縣市政府統轄國語推行員。
*1948年,臺灣省政府公布〈臺灣省各縣市國語推行委員會組織規程〉,在各縣市設立國語推行委員會。同年10月25日,《國語日報》創刊。
*1951年頒令各級學校凡舉行各種集會口頭報告,必須使用國語。
*1964年機關學校辦公時間,必須使用國語。
- 1966年,省政府通令各縣市政府各級學校加強推行國語計畫,規定各級學校師生必須隨時隨地使用國語;學生違犯者依獎懲辦法處理。禁止電影院播放方言、外語。嚴加勸導街頭宣傳勿用方言、外語。各級運動會禁止使用方言報告。嚴加勸導電影院勿以方言翻譯。學生在學校講方言有可能會被老師處罰,根據訪談,在1966年就出現過“掛狗牌並繞行操場一圈」的處罰。在政府壓抑說方言的政策下,校內會组纠察队,要求学生互相监视,一旦學生被抓到偷说台语除了會被罰款一元新台幣、還要接受“挂狗牌”到操場跳青蛙跳、罰站、打手心等體罰示眾。在那个年代,一碗阳春面的售價大約二元新台幣,顶着六月大太阳在田里拔一箩筐的花生八元,一元对一个小学生来说很大。當時的國民政府還规定各公家機關包含公營事業,只能以國語來溝通,違者同樣罰款一元並掛狗牌示眾。
*1970年,四川省立委王純碧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提醒來自天津市的教育部文化局局長王洪鈞:「長此下去,勢必導致國語消沈,方言猖獗。倘為企圖分化民族、割裂國土的政治野心家,利用語言的隔閡、陰謀不軌,則二二八事件又將重演,後果不堪設想,大可動搖國本,小則可逼遠地人無路可走而跳海。」山東省立委楊寶琳則獻策:「在推行國語、淘汰方言方面,政府應對電視事業作有計畫的要求,譬如今年國語發音節目佔百分之六十,明年則提高至百分之七十,後年為百分之八十,最後則完全淘汰方言。」
*1977年,行政院新聞局明定:「電台對國內廣播應用國語播音之比率,廣播電台不得少於55%;電視電台不得少於70%。使用方言播音應逐年減少,其所占比率,由新聞局視實際需要檢討訂定。」
臺灣雖然在解嚴後廢除國語政策、改行推廣本土語言(臺語、客語、原住民語言等),但是國語取代母語的趨勢仍然無法停止;許多年輕人的母語變成國語
台語
1970年布袋戲《雲州大儒俠》收視率曾將近100%,節目本身的影響力非常大。國民黨政府看中其影響力,要求節目加入「中國強」的角色,力推其中國化、去台灣化政策,最後新聞局更以「妨害農工正常作息」,在第583集後強制停播這個台語節目。新聞局逐步減少台語節目時數,最終讓電視的所有節目都以國語播出,同時查禁台灣方言的歌曲。
解嚴後,有鑑於臺語媒體的缺乏,本土派人士推動成立公共性質的台語電視台,最終促成公視台語台於2019年開台。
客家話
羅肇錦曾在他1988年所著的《客語語法》說道:「阿公講話孫子聽唔識,孫子講話阿公鴨聽雷,子孫三代,強強變到別種人,這款危機,繼續下去,客家只有消滅一條路。」
在黨外人士的努力之下,台灣變得逐步開放。1988年12月28日,部分客家裔人士發起「還我客家話運動」運動,爭取客家話的語言權,並於2019年1月9日經總統令公布。
備註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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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 語言政策
- 國語運動
- 推广普通话
- 瀕危語言
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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