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业田,又称世业田、桑田,自北魏开始实施,是北魏均田令和隋唐租庸调法下的产物,属于私人田地,不需要缴纳课税。
沿革
太和九年,孝文帝下诏执行均田令,开始出现桑田的概念,每一位十五以上的男丁受桑田二十亩,作为世业之田。
河清三年,武成帝下诏沿袭孝文帝的规定,开始称桑田为世业田。所有十八以上的男丁会有二十亩世业田,种植五十根桑树、榆树三根、枣树五根,而哪怕土地不适合桑树,也依旧以桑田的规定来做,被称为麻田。
保定二年,周武帝沿袭北齐制,为诸王一直到都督都分配永业田,从一百顷递减到四十亩。
武德七年,唐高祖提出租庸调法,开始对唐朝治下百姓施行均田之法。
开元二十五年,唐玄宗规定每一位十八岁及以上的男丁受永业田二十亩,同时那些残疾残废、寡妇当家的也会拿到二十亩永业田。下表列出了对于官员永业田的分配。
参考文献
书目
*魏收:《魏书》
*李百药:《北齐书》
*魏征:《隋书》
*刘昫:《旧唐书》
*欧阳修:《新唐书》
*杜佑:《通典》
*司马光:《资治通鉴》
*吕思勉:《中国通史》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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