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電視台是指全程以臺灣話(通稱台語)發音的電視台。在臺灣,具體作為是由公視成立「公視台語台」。
在公視台語台開播之前,臺灣沒有任何一個完全以台語播出的電視台。雖然商業電視台有民視無線台、三立台灣台、霹靂台灣台等頻道主要以台語播音,但仍參雜大量國語(華語)內容,並非以台語為整體節目製作之主要載體。蔡英文政府上台後,多個臺灣民間團體連署請願文化部成立具公共服務性質的台語電視台,並由立法院在2018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為法源依據;文化部編列預算補助公視在2019年7月籌設全台語的電視頻道,並於7月1日將旗下的公視2台改版為全台語播出的公視台語台。
背景
民進黨陳水扁政府執政期間,陸續成立原住民族電視台與客家電視台;再次政黨輪替後,蔡英文政府也在2017年6月成立講客廣播電台。他們說,陳水扁政府任內成立公廣集團(下轄:客家電視台、原住民電視台、公共電視台),然而就在其準備設立「台語電視台」之際,卻因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而被擱置
2018年底,台語電視台預算在立法院審查。國民黨籍立委柯志恩質疑,公視目前的節目自製率本就偏低,預算使用上不論是用於節目製作或人才培育,詳細計畫都需要再檢視。國民黨籍立委陳學聖則主張將預算挪做購回華視股權、把華視拿回來做精彩本土劇。無盟籍立委高金素梅則表示「如果要講台灣語的話,其實台灣的原住民族語應該才叫做台灣語吧!台灣霹靂台,你們可能沒看,古漢語(閩南語)講得真好,(其他台)都有一些專門台語的節目,如果是閩南語的話,各個頻道並沒有流失的問題啊!」高金素梅強調文化部定義使用語言人數不到一半的閩南語為「台語」,較難說服大眾,應該全數凍結台語電視台的預算。有些藍營立委則認為設置台語電視台是浪費資源。
立法院在2018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依據此法定義,「國家語言」是指台灣各固有族群使用的自然語言及台灣手語。這些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時也不應受歧視或限制。為了落實法律中的語言平權精神,文化部編列了新台幣4億的預算,補助公視在2019年6月籌設全台語的電視頻道。
2019年7月1日,公視2台改版為公視台語台,成為台灣第一個標榜以全台語播出的電視頻道。
字幕
節目以母語教育為目的,一台語音都能對應一台語字,字幕以台語漢字為主,為了遇不懂之音、義時可馬上理解,依照文字(載體)、語音(發音)、字義(意義)等學習需求,可能分成以下幾種:
- 台語漢字、華語註釋
- 台語漢字、台語注音、華語註釋
- 台語漢字、台語拼音、華語註釋
- 台語漢字、台語注音與台語拼音、華語註釋
- 台語漢字、台語注音或台語拼音
相關條目
- 馬來西亞講福建話運動
- 戰後台灣的國語政策
註釋
參考文獻
参见
- 國語政策
- 闽南话电视史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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