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為每年員工能自由安排的有薪假日。公共假日指的是法定假日,如元旦等節慶。
最低休假日數列表
各地休假簡介
臺灣
特休
*2016年12月31日前,1年以上未滿3年者7天;3年以上未滿5年者10天;5年以上未滿10年者14天;10年以上者,每一年加1日,最多30日。(勞基法第38條)
*2017年1年1日,台灣修改特修假規定配合台灣企業中大企業眾多的性質,6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3天;1年以上未滿2年者7天;2年以上未滿3年者10天;3年以上未滿5年者14天;5年以上未滿10年者15天;10年以上者,每一年加1日,最多30日。且明訂若特休假未休完,雇主需折算成工資,補貼給員工。
國定假日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元月1日)。
春節 (農曆小年夜與除夕、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 。
和平紀念日 (2月28日) 。
兒童節 (民族掃墓節前一日) 。
民族掃墓節 (農曆清明節為準) 。
五月一日勞動節(特殊節日)。
端午節 (農曆五月五日) 。
中秋節 (農曆八月十五日) 。
教師節 (9月28日)。
國慶日(10月10日)。
光復節 (10月25日)。
行憲紀念日 (12月25日)。
中國大陆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香港
: 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第41AA條規定,連續受僱滿12個月的僱員應得到有薪年假。基本要求規定員工入職1年後可享七天有薪假期,入職3年後每年遞增一天直至入職9年及以後的每年14天。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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