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扫盲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扫盲教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扫除文盲的工作。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全国5亿多人口中有超过4亿人口是文盲,文盲率约为80%,其中农村地区的文盲率高达95%以上。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国人口总数达7.23亿,扫盲运动使得中国文盲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的比例)下降到了52%,有约1亿人脱盲。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文盲率持续下降,至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文盲率已下降至25%。但同时,改革开放后的官方观点认为,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扫盲教育出现了停滞。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底,中国人口接近10亿,全中国文盲人数将近2.4亿、文盲率达25%,青壮年中有30%-40%是文盲。 1982年,义务教育和扫盲教育被纳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八二宪法)》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生效,自此中国大陆开始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2001年,國務院聲稱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在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中国大陆总人口约13.4亿,其中文盲人口约0.54亿,文盲率为4.08%。另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截止2015年,中国文盲率下降至3.6%。

建国前
中华民国大陸时期,受教育体制影响,以及连年动荡的社会局势,教育普及长期得不到落实。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中国5亿多人口中有超过4亿人口是文盲,文盲率高达约80%。例如1949年上海市(当时中国最大的城市)郊外黄渡地区的青壮年中,81.4%为文盲。在贫农、下中农家中找不到识字的人。如黄渡地区沈家浜村1949年前有24户人家,其中有19户三代都没进过学校,各家连一支铅笔也没有,写封信都要去四里地以外的镇上求人代写。当时全中国的小学仅有28.9万所,在校学生仅2368万人。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制定的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要求,加强劳动者的业余教育和在职干部教育。

毛泽东时期
建国初期
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成立了“识字运动委员会”,专门负责领导农民、工人、干部的扫盲教育。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提出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向工农开门,建设新教育要以老解放区的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中的某些有用的经验,借助苏联教育的先进经验;还提出自1951年起开展全国规模的识字运动,并且颁布了《关于开展一九四九年冬学工作的指示》,指出冬学运动应当在全国农村中普遍试行。

1950年9月20日至29日,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召开第一次全国工农教育工作会议。教育部部长马叙伦在开幕词中指出,工农教育应以识字教育为主。中央、各大行政区教育部门、妇联的工作人员,及工人、农民业余学校的模范教师和学员共400多人与会。会上讨论了工农教育的实施方针、领导关系等问题,提出了“推行识字教育,逐步减少文盲”的口号,实现“政府领导、依靠群众组织、各方面配合”的原则,着重以工农干部、积极分子为主要教育对象,分别以文化教育、政策时事教育为主要教育内容。毛泽东、刘少奇、朱德、邓小平出席会议。当时在会议第七天,毛泽东、朱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临会议现场,毛泽东还与到会的学习模范握手并合影。

扫盲运动在全国大规模推行,但在推行过程中,一些地方不顾实际、急功冒进。“速成识字法”的推广中也出现了过于急躁、学习成果不能稳固的现象。1952年结束后,全国真正扫除文盲人口仅55.04万人。 此后,扫盲运动开始稳步发展。

识字课本
扫盲运动刚开始时,学校是临时的,老师是业余的,教材没有统一规定,各地纷纷出版各种“识字课本”。这些“识字课本”有的面向工人,有的面向农民,还有的面向城市家庭妇女。根据面向群体不同,课本内容也不同。“识字课本”大体由课文、生字、课后练习三部分组成。拥护中国共产党、爱祖国、反封建、爱岗敬业等思想政治教育也是课本中的必要内容。。1977年9月19日,邓小平和教育部负责人刘西尧、雍文涛、李琦等人谈话,针对十年“文革”中教育战线的是非颠倒以及当时教育部负责人的思想还比较保守的状况,提出:“总之,教育部要思想解放,争取主动。过去讲错了的,再讲一下,改过来。拨乱反正,语言要明确,含糊其词不行,解决不了问题。办事要快,不要拖。”。在1977年恢复扫盲秩序的基础上,1978年11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关于扫除文盲的指示》,在全国范围内将扫盲工作重新提上日程,规定“各地应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扫盲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并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强调扫,忽视堵”的教训,首次正式提出下述扫盲基本方针:“努力做到‘一堵、二扫、三提高’。一堵就是抓好普及小学五年教育……二扫就是要把12周岁到45周岁的少年青年壮年中的文盲基本扫除……三提高就是对已脱盲的,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他们继续学习,使他们进一步巩固提高。”。拨乱反正、改革开放期间,邓小平提出“知识分子已经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一部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要反对不尊重知识分子的错误思想”、“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等观点。

改革开放
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12岁以上文盲、半文盲2.3722亿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23.5%,其中农村文盲占91%,40岁以上文盲2.1853亿人。1982年12月4日,义务教育、扫盲教育被纳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八二宪法)》,宪法第十九条规定。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由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该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2000年10月,中共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继续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规模。积极发展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完善继续教育制度,逐步建立终身教育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中的“全国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的15岁及以上文盲人口”数据显示,中国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和现役军人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共计54656573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0413094人,文盲率自6.72%下降到4.08%,下降2.64个百分点。

2009年初,领导全国扫盲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扫盲教育处被撤销,其职能转到基础教育司政策处。全国许多地方政府已解散扫盲工作组,将扫盲工作分散到教育、民政等部门。

2010年及后
根据《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报告》的数据,2010年到2014年,全国共扫除文盲325.36万人,全国扫除文盲数量逐年降低,2012年全国扫除文盲数量比2011年减少四分之一。专家认为,速度放缓是由于2011年以后中国全面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青壮年文盲基本扫除,剩下的都是扫盲工作的难点。其中老少边穷地区依然是文盲的高发地区。数据显示,在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劳动力文盲、半文盲比例比全国高3.6个百分点,这些地区仍有不少村庄是文盲村。

2011年,教育部印发《扫盲教育课程设置及教学材料编写指导纲要》,要求各地扫盲课程要将读写算知识学习同成人基本生活技能、职业技能培训、保健卫生、法律知识、权益保障等相结合。一些地方已多年开展针对出国劳务人群的“外语扫盲”,针对进城务工农民的“城市生活能力扫盲”。专家认为,这类扫盲值得进一步推广,应从“扫文字盲”走向“扫文化盲”,整合教育资源,针对不同人群,灵活精准地开展新型扫盲工作。

2014年1月29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全民教育全球监测报告2013-2014》显示,全世界72%的文盲人口集中在10个国家(印度、中国、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尼日利亚、埃塞俄比亚、埃及、巴西、印度尼西亚、刚果(金)),这些国家文盲人口5.57亿,其中印度是全世界文盲人口最多的国家,成年人文盲人口2.87亿,占全世界文盲人口的37%。报告还特别指出,中国在扫盲工作上表现突出,成年人文盲人口在过去20年减少1.3亿(即下降70%)。

教育部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扫盲教育专任教师仅1.08万人,连续第三年减少,参加扫盲学习人数仅45.55万人,在偏远农村已难见正规扫盲班。由于剩下的文盲有的年龄太大,所以政府已不再做扫盲要求。基层也已多年没有扫盲专项资金拨付,扫盲工作常常因此停滞。

参见
*識字率
*国际扫盲日
*孔子扫盲奖
*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文盲率列表
*新文盲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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