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語漢字訓讀

漢字訓讀訓用的現象在閩南語的全漢(讀寫全用漢字)書面文中十分常見,主要用於表記閩南語自身的固有詞彙,其中包括單音節的字與多音節的詞。漢字的訓讀即「僅採用漢字字義,而不採用其讀音」,用法上與借音字恰好相反,且經常以漢文(文言文)或北方漢語的白話文用字用詞為依歸。由於閩南語底層保留了諸多古代閩越語的成份,且具有多層語音結構,因此就比例而言,閩南語的訓讀現象是漢語族語言中比例最高者。訓讀的用法在民間或官方以約定俗成的方式流通著;然而,由於缺乏訓用字的規範與共識,本字和正字的認定百家爭鳴且多存有音韻爭議,導致訓讀用字往往因人而異,加上多數訓讀音與原讀音相差甚遠,進而導致閱讀困難、誤解或甚至無法閱讀。訓用漢字的不精確,往往是支持白話字等閩南語拉丁化方案者推動漢羅(漢字、羅馬字混用)或全羅(讀寫全用羅馬字)的主要原因。

訓用常則
對於漢字的訓用,中華民國教育部以借用中文常用漢字作為其推薦用字的選用原則。至於一般而言,訓用的常則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以傳統漢文中具有實際意義的文言用字做為訓用漢字,二是以北方漢語的白話文用字及用詞作為借用對象,三則是台灣在日治時期所引入的屬於日本語詞彙的訓讀字。然而,第二類訓用字有時並非該漢字在傳統古文中的意義,如「的」、「這」等皆為北方漢語中的訓讀字,輾轉再成為閩南語的訓讀字。

此外,有些漢字雖有本字,但由於傳統慣用或母語教育的不足,反而使得訓用字較本字更為常被使用;例如 phang的本字應為「芳」,但訓用字「香」卻較常用,使得經常有人誤以為漢字「香」除 hiong和 hiuⁿ之外尚有第三種讀音;以及表示腳的 kha 本字為「跤」,但長久以來都以華語字「腳」訓用,並且廣泛存在於臺灣各地地名;還有表示黑色的 o͘ 常常會寫為「黑」,而非本字「烏」,例如常見的用詞黑輪、黑白切等。另外有些有本字但訓用字已經大量使用者,或是本字過於艱深晦澀,教育部稱這類訓用字為「傳統習用字」,而將推薦正字選用訓用字而非本字、「臺灣人」的「人」(lâng,本字為「儂」)、「你」(lí,本字為「汝」)、田(chhân,本字為「塍」)。

常見訓讀
:以下標音系統為白話字,其無法標記之特殊方言以台羅標注。
本字不明或缺乏
慣用訓讀
合音訓讀
閩南語中存在一些將數個字的音合一的合音字,這類合音自然無對應的本字,因此需要有對應的訓讀字,而部分則採用借音字或新創台閩字。

相關條目
*訓讀
*閩南語漢字借音
*閩南語本字列表

註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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