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父母(),指某人或某組織在法律上承擔父母職能與責任的情況。該術語起源於英國的英美法系,當中將組織與個人的代位父母情況做區隔。
首先,代位父母允許大學以下學校等機構,能依照他們認為適合於學生的最佳利益與規範行事,但不允許危害學生的公民自由。
代位父母學說可分為國家親權責任、心理親權與收養三種學說。
參考資料
代位父母(),指某人或某組織在法律上承擔父母職能與責任的情況。該術語起源於英國的英美法系,當中將組織與個人的代位父母情況做區隔。
首先,代位父母允許大學以下學校等機構,能依照他們認為適合於學生的最佳利益與規範行事,但不允許危害學生的公民自由。
代位父母學說可分為國家親權責任、心理親權與收養三種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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