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如是

十如是,又稱作十如,出自《妙法蓮華經·方便品》。天台宗將《法華經》的「十如是」用「十界互具」加以闡明,為天台宗的核心義理之一。

《妙法蓮華經·方便品》僅簡單列出「十如是」之名稱,並未解說。對「十如是」,歷代注家有許多不同的解釋。天台智者大師在《法華文句》中評判法雲、法瑤、北地師、玄暢諸家觀點,並提出自家解說。天台宗之外,主要有竺道生、吉藏、窺基諸師就「十如是」提出其解釋。

概述
根據《法華玄義》卷2和《摩訶止觀》卷5,天台宗對十如是的解釋(取書中對人天界的說明作示例)爲:

如是相:「相以據外,覽而可別」,顯現於外的相狀。如人天界,相表清升(相對於三惡道之濁穢、沉淪,人天界為清澈、上升)。

如是性:「性以據內,自分不改」,內在不移的本性。如人天界,性是白法(有漏善法)。

如是體:「主質」,主幹、形體(色、心五蘊為體)。如人天界,體是安樂色、心(相對於三惡道粗糙惡劣的名色法,人天界為安穩快樂的名色法)。

如是力:「功能」,體具有的潛在功用效能。如人天界,力是堪任善器(能作善業之根器)。

如是作:「構造」,構立造作(身口意三業),發揮實現體之功能。如人天界,作是造止善、行善(不作惡為止善,作善事為行善)。

如是因:「習因」,過去所種的習熟之因(同類因)。或採廣泛解釋作「招果」為因,亦名為業。如人天界,因是白業(有漏善業)。

如是緣:「報因」,過去所種的感報之因(異熟因)。

根據《法華玄義》卷5,如是「體」即真性軌;如是「性」,性以據內,是觀照軌;如是「相」,相以據外,即是福德,是資成軌。「力」者是了因,是觀照軌;「作」者是萬行精勤,是資成軌;「因」者習因,觀照。「緣」者報因,資成;「果」者是習果,觀照;「報」者習報,資成。「本末等」者,空等觀照軌;假等資成軌;中等真性軌。

其他文本
《大智度論》卷32說「一一法有九種」,九種是:體、法(即是「相」)、力、因、緣、果、性、限礙、開通方便。卷33說到:力、因、緣、果、報。卷27說到:相、力、因、緣、果、報、性、得、失。

《法華經》羅什譯本的「十如是」經文為:佛所成就第一難解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

在其他譯本或現存的梵本中,相對應的段落為「五何法」,如世親《法華論》的譯文作「何等法?云何法?何似法?何相法?何體法?」,也依照這五個項目加以闡釋。

引用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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