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方法

(1795年-1886年),十九世紀德意志邦聯出身的歷史學家,提倡「如實直書」的概念、致力將歷史研究科學系統化,後世有「科學的歷史之父」雅譽。]]
史學方法()為歷史研究的方法學,目前廣義分作三項方法:第一,「學習證據分類」、第二,「收集證據」、第三,「傳達證據」;綜合上敘方法,將羅列的證據書寫成文章,用以描述歷史事件、或討論歷史議題等,被視為歷史學者的基本學識與技能。不過,除了上敘史學方法之外,其餘尚有其他較具爭議的因素,難以做概括性統一論述。

簡介
起源與背景
史學方法首倡於歐洲。十七世紀,歐洲興起一波「科學革命」,西方思想界冀望在各界都發展一套認識自然或社會規律的方法,例如物理學界有牛頓的成就做代表,又或者經濟學界亦有亞當斯密的《國富論》,「普遍理性」的思維也開始在人文學科發酵,於是在十八世紀「啟蒙運動」期間,便將這套重視理性分析與科學方法的模式運用在歷史研究之中,在十九世紀集其大成,並以「蘭克史學」為代表,歷史哲學家開始認為,歷史文明的進化和自然科學一樣,都有一套通則。

同時,十九世紀的史學家普遍延續十八世紀啟蒙運動時期人們的想法,認為文明發展是持續進化的「進步史觀」,而歐洲則是全世界最進步的地方,所以當時西方歷史編撰者,不乏以文明與民族國家的優越意識進行歷史研究,「蘭克史學」的興起背後便是「民族即國家」思潮的反應之一;這套思維模式後來傳播到非西方世界,以中國而言最具代表性的例子,便是清末民初之際,學者梁啟超、章太炎的史學論述,常被評述帶有民族主義的色彩。)。直到十九世紀之後,開始有一批職業歷史學者出現,蘭克更進一步提出「如實直書」的名言,他們的研究成果建構在十五至十八世紀期間重視學術思維、科學考證的基礎上,當代「專題論文」的型式也在十九世紀出現;歷史學科也從原本的人文主義傳統,開始有現今科學化、專題化的傾向。

相關條目
*歷史
*史書
*歷史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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