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簡稱《瑜伽論》,又名《十七地論》,西藏又稱《五部地》(),全論共五分,合計一百卷,梵語本僅存部分,但有漢、藏兩譯的全譯本傳世。《瑜伽師地論釋》稱「此論屬菩薩藏阿毘達磨」。法相宗以《瑜伽師地論》為根本,旁出十支,廣顯其義。
題名
據遁倫(或作道倫)《瑜伽論記》,《瑜伽師地論》梵語題名為「瑜伽阿遮羅步彌舍薩怛羅」(Yogācārabhūmi-śāstra)。題名的Yogācāra通常是指「瑜伽行」,但若按梵語複合語之「有財釋」的文法規則,Yogācāra也能解釋為「瑜伽師」。
最勝子等所造的《瑜伽師地論釋》解釋「瑜伽」(Yoga)為「一切乘境、行、果等所有諸法」,以三乘行者的一切境、行、果都有方便善巧,有相應之義的緣故。「」(Ācāra)為行處、所行、威儀、軌則、行法,《論釋》於此釋為瑜伽師,指:次第習行如是瑜伽的三乘行者,隨其能力調化諸眾生,為瑜伽師,或以瑜伽修行圓滿的如來,持此瑜伽調化弟子,為瑜伽師。「步彌」(Bhūmi)為地,有四種解釋:境界、所依、所行、所攝,若按第一種解釋,是瑜伽師所行之境界,故名為地。「」(Śāstra)是論,用於問答決擇諸法性相。
《論釋》說「欲令證得瑜伽師地」,又說「無倒辯說瑜伽師地」,又說「此論依止此地」,故以「瑜伽師地」為論名。
《瑜伽師地論》一共有五分,「十七地」位於《瑜伽師地論》的「本地分」(初分),《論釋》解釋初分名地,後四不名地,以初分為一部之總稱。另外又提出因為「一切法皆是瑜伽師地,瑜伽師用一切法為依緣」,「十七地具攝一切文義,後之四分,皆為解釋十七地」,所以可名為瑜伽師地。
作者
相傳無著入禪定至兜率天,於彌勒菩薩受學《瑜伽師地論》、《莊嚴大乘經論》、《中邊分別論》等,出定之後,將這些著作傳述後世。
作者問題:
1)據玄奘所傳,此論是彌勒菩薩說。
2)據西藏所傳,此論是無著論師造。
3)現代佛教研究者如勝呂信靜等,多認為非個人著述,而是論師的集體創作,應是不同階段集成的作品。成立的年代被認為大約是300~350 CE。
漢譯
玄奘譯本
玄奘三藏於贞观二十一年(公元647年)至二十二年(公元648年)间,召諸名僧二十一人,在長安弘福寺译出全本,共一百卷。根據〈瑜伽師地論新譯序〉,梵本有四萬頌。譯事是由玄奘執梵本,譯為唐語,其他多位沙門負責筆受、證梵語、正字、證義、綴文,另外有朝廷官員擔任監閱負責潤文。
單行別出
貞觀二十三年(649年)七月,玄奘又在大慈恩寺翻經院譯出《菩薩戒羯磨文》一卷(本論第四十、第四十一卷的一部份)、《菩薩戒本》(本論第四十卷末及第四十一卷的別譯)、《王法正理論》一卷(本論第六十一卷別譯)。
另外,《瑜伽師地論》包括了《解深密經》除去序品外的全部內容(本論第七五卷至第七八卷),《解深密經》有玄奘的全譯本,是在貞觀二十一年(647年)於弘福寺譯出。
其他譯本
在玄奘漢譯之前,另有《瑜伽師地論》的部分譯本。
- 北涼曇無讖譯《菩薩地持經》,十卷
- 劉宋求那跋摩譯《菩薩善戒經》,九卷,以上兩譯均相當於《本地分·菩薩地》(本論第三十五卷至第五十卷)。
- 陳朝真諦譯《十七地論》,五卷,推測是《本地分·五識身相應地》和《意地》(本論第一至第三卷),已佚。
- 陳朝真諦譯《決定藏論》,三卷,相當於《攝決擇分·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本論第五十一至第五十四卷)。
玄奘所譯的《菩薩戒本》,又稱「瑜伽菩薩戒本」(本論第四十卷末及第四十一卷),其異譯本:
#《菩薩戒本》,一卷,北涼曇無讖譯,又稱「地持菩薩戒本」。
#《菩薩善戒經》,一卷,內題「優波離問菩薩受戒法」,劉宋罽賓沙門求那跋摩譯。
#《優婆塞五戒威儀經》,一卷,題作求那跋摩譯,彥琮錄載為失譯。
玄奘譯出的《王法正理論》(本論第六十一卷),其異譯本為不空譯出的《佛為優填王說王法政論經》。《解深密經》除了玄奘的全譯本(本論第七五卷至第七八卷),還有菩提留支的全譯本,以及求那跋陀羅和真諦的節譯本。
彌勒講堂於2018年出版《藏本瑜伽師地論新譯》,為白話文譯本,由鄔金智美和廖本聖合譯自西藏本的《本地分·五識身相應地》和《意地》(本論第一至第三卷)。漢譯本和藏譯本皆由五分組成,但是〈攝釋分〉和〈攝事分〉在兩譯本的編排位置是對換的。
- 一、本地分(卷一~五十),梵名:Maulībhūmi,或者Bahubhūmika/Bhūmivastu,或作*Bahubhūmikavastu
:#五識身相應地:說明五識身(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的自性、所依、所緣、助伴、作業。
:#意地:說明心意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的自性、所依、所緣、助伴、作業。
:#有尋有伺地:欲界及色界初靜慮的根本定及其未至定,為有尋有伺。
:#無尋唯伺地:初靜慮和第二靜慮間的中間定,為無尋唯伺。
:#無尋無伺地:第二靜慮以上至非想非非想處定之七根本定及其近分定,為無尋無伺。
:#三摩多地:說明靜慮(四靜慮)、解脫(八解脫)、等持(空、無願、無相三三摩地)、等至(五現見、八勝處、十遍處、四無色、無想、滅盡定等)四種三摩呬多。
:#非三摩呬多地:未能如法修定的十二種相。
:#有心地:地施設、心亂不亂、生不生、分位、第一義,由此五門建立有心。
:#無心地:地施設、心亂不亂、生不生、分位、第一義,由此五門建立無心。
:#聞所成地:聞所成慧。於五明中,特別細說內明、因明。
:#思所成地:思所成慧。於自性清淨、思擇所知、思擇諸法三種相,相應善巧。
:#修所成地:修所成慧。於四處、七支相應善巧。
:#聲聞地:說明聲聞的種姓、發心、修行和得果,分為四瑜伽處。
:#獨覺地:說明獨覺的種姓、發心、修行和得果。
:#菩薩地:說明菩薩的種姓、發心、修行和得果,分為四瑜伽處。
:#有餘依地:說明有餘依涅槃。
:#無餘依地:說明無餘依涅槃。
依窺基在《瑜伽師地論略纂》所說,此十七地可以境、行、果三種相攝。境攝前九地,行攝次六地,果攝後二地。
- 二、攝決擇分(卷五一~八十),梵名:Viniścayasaṃgrahaṇī
略攝決擇十七地中深隱要義。即決擇本地分中不盡要義,發揮唯識道理,於境談八識,於行詳菩薩,於果講無住涅槃。又決擇《深密》、《寶積》二經,此二經是唯識的開基。
- 三、攝釋分(卷八十一~八十二),梵名:Vivaraṇasaṃgrahaṇī,或者Vyākhyānasaṃgrahaṇī
解釋契經的體、釋、文、師、說、眾、聽、讚佛。
- 四、攝異門分(卷八十三~八十四),梵名:Paryāyasamgrahaṇī
略攝諸經所有諸法名義差別。分為白品、黑品二門,白品門釋師,乃至施、戒。黑品門則釋生、老、病、死乃至貪、瞋、痴三毒。
- 五、攝事分(卷八十五~一○○),梵名:Vastusaṃgrahaṇī
略攝三藏眾要事義。分為契經事、調伏事、本母事。契經事分為行擇攝、處擇攝、緣起食諦界擇攝、菩提分法擇攝四門;調伏事分為總擇攝、擇攝二門;本母事立序辯攝一分;各明其義旨。
科判、注釋與相關著作
- 最勝子等造《瑜伽師地論釋》,玄奘譯,另有藏語譯本。
- 窺基著《瑜伽師地論略纂》,注釋本論第一卷到六十六卷。
- 新羅遁倫(或作道倫)集撰《瑜伽論記》,採集玄奘門下景、泰、備、基四大家及餘師十餘家之說。
- 清素著《瑜伽師地論義演》,原四十卷,今存二十二卷。
- 法成著《瑜伽師地論分門記》,為「本地分」與「攝決擇分」的詳細科判。
- 日本增賀著《瑜伽論問答》。
西藏所存印度注釋,有德光造《菩薩地注》和《菩薩戒疏》,最勝子造《菩薩戒廣疏》,海雲造《瑜伽行地中菩薩地解說》,皆為藏語譯本。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https://ybh.dila.edu.tw/ 瑜伽師地論資料庫]
- [https://www.mahabodhi.org/class/Yogacarabhumi.htm 瑜伽師地論讀書會]
- [https://www.cyut.edu.tw/~fmlee/To_become_Buddha/yoga/yoga.html 《瑜伽師地論》相關資源]
- 韓清淨 : [http://maitreya.sun.net.tw/maitreyabook.htm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玅境:[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125210112/http://fayun.org/index.php?p=yoga 瑜伽師地論教材]
- [http://www.jiqun.com/dispfile.php?id=4021 瑜伽师地论提要]
- [http://www.acmuller.net/yogacara/outlines/YBh-summary.html Summary of the Yogācārabhūmi-śāstra] , Charles Muller and Dan Lustha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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