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會典》,簡稱《清會典》,是中國清朝中央政府官修、钦定的會典。
性质
大清会典详细的编纂了清朝中央政府的编制、职权、官员品级、统属关系以及各项办事制度,也是当时处理公务的法律依据。
有部分学者认为,《大清会典》属于清代官方编纂的史料汇编,而非现实行用的法律。 另有多位学者将《大清会典》归于行政法典。
除此之外,也有学者认可《大清会典》是清代国家的根本法,规定国家最基本的制度,在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位阶。 比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就已 “以官统事,以事隶官,则实万古之大经,莫能易也。”来形容《会典》。 《康熙会典·御制序》中,自称“大经大法”,“大中之轨”,“一代之治法”。 《雍正会典》中,自称“大经大猷”,“规型之尽善 ,仪典之大成 ”。 《乾隆会典》中,自称 “国家大经大法,官司所守,朝野所遵。”
清代多次在全国颁行《会典》,前期主要通行于高级官员,而后期范围更广,各级官员都能阅读《会典》。清政府还不定期颁行《会典》中某些方面的专条汇编。中央和地方官员在处理军政、民政、刑政事务时,常查询《会典》。而《会典》的最终解释,由皇帝钦定。。
各时期《大清會典》
《大清會典》的體例習自前代的《大明會典》,與歷代會典類似,以政府機構來分類,下敘各項法條政事,因此分類隨各代政府機構不同而有所改變。康熙雍正時的兩部會典,把事例附在典條下,但乾隆時的會典,把大量的事例分開編輯,另撰《大清會典則例》共180卷,嘉慶時延續此制,但將「則例」改名「事例」,共920卷,又有「圖說」132卷,光緒會典延續嘉慶會典,有事例1220卷,圖270卷。
注释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 馮爾康:《清史史料學》(瀋陽:瀋陽出版社,2004年),67-69頁.
- [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_media/main-h.asp?id=2609 大清會典] ,《中华百科全书》.
参见
- 会典
** 《大明会典》
- 北京故宫
** 會典館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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