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陀那識

阿陀那識(),大乘佛教術語,最早出自《解深密經》。對於它的解釋有多種:舊譯家如真諦,譯為執識執持識,攝論宗與地論宗認為它就是第七識,又將其譯為無解;以玄奘為主的新譯家,將阿陀那譯為執受執持執取,漢傳佛教法相宗認為第七識是末那識,阿陀那識是第八識阿賴耶識的別名。

音義
阿陀那(),字根源自檀那(dāna),它的動詞形為dā,意為給與,加上表示「動作反向」的接詞頭ā之後,意思變成取、拿到。有人認為阿陀那識()可以按字面直譯為取識。

《解深密經》定義阿陀那識為能執持此身。《攝大乘論》解釋阿陀那識為能「執受一切有色根」,並且是「一切自體取所依」,《成唯識論》稱此識有執持、執受、執取三種含義,因此名為阿陀那。

含義
在《解深密經》中,六趣受生四生有情,在結生時一切種子識成熟,展轉和合、增長廣大,以二種執受為所緣:一、有色諸根及所依執受,二、相名分別言說戲論習氣執受。一切種子識,能隨逐執持此身,亦名阿陀那識;為色等六外界所積集、滋長,亦名為心。依止似瀑流和明鏡的阿陀那識,能生起六識身,即五識身和俱轉的分別意識。

《攝大乘論》中,引用《解深密經》偈頌:「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來解釋阿陀那識含義,除了執受色根之外,在相續結生時,能取下一生,執受自體。依據護法論師等人的詮釋,阿陀那識有三項功能:執持諸法種子,執受色根依處,執取結生相續。在部派佛教傳統理論中,意根有二種含義:一、能續後有,二、自在隨轉,或自在令他隨順,意根也是心、意、識的合稱,可含攝心法、意處、意界、識界等概念。

《解深密經》中,除了作為五識身和意識生起的所依,沒有提及阿陀那識還與我見等煩惱相應而作為識雜染所依,也沒有提及本識或於一時唯與一種轉識俱轉。不同的大乘佛教論書及註疏對阿陀那識定義存在差異,故而在漢傳佛教中,關於阿陀那識在八識學說中的地位,見解分歧主要分為兩派:真諦與菩提流支為代表的舊譯派,將阿陀那識解說為第七識;以玄奘為代表的新譯派,認為阿陀那識即是第八識阿賴耶識的異名。

阿陀那識與第七識
《攝大乘論》中,將意分為無間滅識和染污意二者,染污意恒與有身見等四煩惱相應;意識以無間滅識为等無間依而生,依止染污意而識雜染;染污意為無明和我執所依止,即使生於無想天中,仍有染污意,不得解脫。阿賴耶識有生雜染諸法功能,故而名為一切種子識,意和轉識得以生起,染污意是意識的俱有依。在《攝大乘論》中,沒有將染污意或意,明確地與六轉識一起合稱為七轉識。

真諦譯《攝大乘論釋》中,強調了阿陀那識的執取含義,眾生攝藏一切種子識為自我,即是阿陀那識執取阿賴耶識而有我執,阿陀那識與阿賴耶識分立,阿陀那識即是染污意;本識是虛妄分別的種子因緣,本識一分與阿陀那識相應,故而本識成為我執、我愛、我慢、無明等四顛倒的因緣。《轉識論》中,稱阿陀那識為第二識執識,以執著為體,與我見等四煩惱相應。故此攝論宗與地論宗,以阿陀那識為第七識。

在真諦譯《決定藏論》中,沒有如玄奘譯《瑜伽師地論》對應段落中那樣,提及第六意識生起除了阿賴耶識還必須有別依意根。末那識學說在瑜伽行唯識學派中出現時間較晚,現代研究者認為,世親造《唯識三十論頌》百餘年後,論師競相為其作注疏的時代,才明確提出末那識,安慧論師尚未受到此說影響。玄奘譯《瑜伽師地論》中,「末那」常與阿賴耶識一時俱轉,恆與我見我慢相應,意識依染污末那,而受相縛,不得解脫。玄奘譯《唯識三十論頌》中,第二能變識稱為末那識,以思量為性相,常與我見等四煩惱相俱。法相宗將作為第六意識生起俱有依的第七識稱為末那識,並將第七識作為阿賴耶識的俱有依。

在真諦譯《決定藏論》中,以阿賴耶識為所依而五識身和意識得生,《顯識論》中二者合稱意根。與之相對,在玄奘譯《瑜伽師地論》對應段落中,以阿賴耶識為所依而五識身得生,又以阿賴耶識為所依而得有意根,以意根為所依而意識得生;契合於無性《攝大乘論無性釋》中,將意界二分為眼等五識所依意界,和第六意識所依意界即意根之說。

在漢傳佛教中,有人因為舊譯派所釋阿陀那識和新譯派所釋意根都對應於染污意,而把二者等同起來。

阿陀那識与第八識
在真諦譯《攝大乘論釋》中,阿賴耶識成就為意復說為心。玄奘所傳的新譯派,以攝藏雜染法,作為阿賴耶識的能藏、所藏功能;第七識沒有執持種子的功能,阿陀那識執持諸法種子,只是能持諸種子的現行阿賴耶識的異名

註釋與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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