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梵文與),又譯為所取、可取、近取、取著、執受、攝受、執著,音譯為阿波陀那,佛教與印度教術語。
字源
取(梵文與)的字面意思為攀爬、抓取。
概述
佛教認為,取為十二因緣之一。愛產生取,取產生執著,引起有,導致苦的產生,使人無法解脫,而不能進入涅槃。
大乘佛教《大般涅槃經》中對於所著的事不能放捨就是執著,執著可分我執與我所執,皆因無明煩惱所引。
印度教認為,婆羅門對於物質的偏愛稱為執著。
出處
取五取蘊是心的功能之一,載於《雜阿含經·四三經》等:
在緣起法中,「愛緣取」,所取者為十二處,於名色等心攀緣馳求,而煩惱生,「取緣有」,輪迴於三界。
分類
取統攝一切煩惱,即九十八隨眠加十纏,分為四取,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
參見
- 我所執
- 我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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