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长、镇长是民国时期开始,在中国农村地区,管理乡、镇政务的行政长官。与乡镇平级的内蒙古自治区苏木的行政长官则称苏木达。
历史
中国自秦汉以来,地域广大的农村地区,县以下的行政区单位为乡、镇。中央政府所在的国家政权仅设置县政权。县以下,在唐朝以前以乡里制管理,明清时以保甲制管理。乡、镇的行政职能由胥吏、差役及里甲、乡地、保甲人员管理。此类人员均非政府行政人员。
中华民国
大陆时期
1929年6月,国民政府颂布《县组织法》,其中规定:在区、乡(镇)实行自治制度(乡镇之下为闾、邻),区长、乡(镇)长直接民选。在1930年代起,国民政府由于剿共需要,实际上以保甲-{制}-取代了乡镇自治制度。目前中国已经推动乡长直选。
相關
*鄉公所
*鄉民代表大會
*鄉民代表
*以黨領政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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