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替物

代替物 (,,,)在民法學上係指為交易上不注重物之個性,而可以同種類、品質及數量的其他物代替之物,例如纯度100%的1盎司黄金可以用另1盎司相同纯度的黄金代替,1元纸币可以用另一张1元纸币代替;於消費借貸及消費寄託契約,僅能以代替物為標的物。代替物與不代替物相對,如金錢、酒、米等屬之。

參見
*不代替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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