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单位,为民族自治地方,地位介于省级与县级之间,属于地级行政区,为第二级地方行政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享受很高的自我管理权利,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中国大陆设立自治州的有省和自治区。自治州管辖的县级行政区为县、自治县、县级市。至2012年末,中国大陆共有30个自治州。民族自治州通常亦简称为“州”,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简称“延边州”。
演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尚不完善,无论是省级还是地区级的民族自治地方均称为“自治区”,《1954年宪法》通过后,自治州歸屬於地级行政区,受所在的省或自治区领导。自治州为民族自治地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享受很高的自主权利。自治州自治机关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实行自治州州长负责制,自治州州长主持本级人民政府工作,州长由自治主体民族的公民担任。
自治州管辖的行政区域为县级行政区包括县、自治县、县级市。有的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如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有的以两个或几个少数民族聚居区联合建立,如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自治州绝大多数位于西部和南部地区,位于东北地区的延边州是唯一例外。
各省区自治州列表
自治州中的民族构成
以下列出各省区自治州中的民族构成。为2010年数据。
一個主要少數民族
兩個主要少數民族
按民族划分
- 藏族(10个):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汉族人口超50%)
- 苗族(6个):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汉族人口超50%,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42.47%)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蒙古族(3个):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汉族人口超50%)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汉族人口超50%)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汉族人口超50%)
- 彝族(3个):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楚雄彝族自治州(汉族人口超50%)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回族(2个):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昌吉回族自治州(汉族人口超50%)
- 傣族(2个):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汉族人口超50%)
- 布依族(2个):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汉族人口超50%,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42.47%)
- 土家族(2个):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朝鲜族(1个):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汉族人口超50%)
- 白族(1个):
** 大理白族自治州(汉族人口略超50%)
- 哈萨克族(1个):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汉族人口超50%)
- 柯尔克孜族(1个):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傈僳族(1个):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侗族(1个):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壮族(1个):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羌族(1个):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哈尼族(1个):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景颇族(1个):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汉族人口超50%)
已撤銷或更改的自治州
列表可能不完全,尚待補充
*西康省藏族自治州(1955年)→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青海省海西蒙藏哈萨克族自治州(1955—1963年)→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1963—1985年)→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甘肅省固原回族自治州(1955—1958年),後為同名寧夏地級市
*寧夏省河東回族自治州(1954年4月—7月)→甘肅省河東回族自治州(1954年7月—1955年)→甘肅省吳忠回族自治州(1955—1958年),後成為寧夏的一部份
*廣東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1955—1987年),後成為海南省南部的一部份
*廣西省桂西僮族自治州(1956—1958年),後成為廣西省西部部份,再形成廣西壯族自治區今日西部部分
参见
- 中国行政区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