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曼法案

约翰·舍曼(共和黨–俄亥俄州),《休曼法案》的主要起草者.]]

休曼反壟斷法案》(,1890年7月2日通過),又譯為《谢尔曼反垄断法》,經常被簡稱為《休曼法案》(),為美國聯邦的反托拉斯法,要求美國聯邦政府有責任去調查並且起訴,有托拉斯行為的公司與組織。

它是美國第一個針對獨佔與卡特爾的法律。由俄亥俄州參議院議員、參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约翰·謝爾曼在1890年提出。

註釋
參見
*(Hart–Scott–Rodino Antitrust Improvements Act)
*克萊頓反托拉斯法(Clayton Antitrust Act of 1914)
*(Celler–Kefauver Act;塞勒-凱弗維爾反兼併法)
*反托拉斯程式修訂法(Antitrust Procedural Improvements Act of 1980)

外部連結
; 政府信息

; 额外信息

; 其他
*[http://lawyer.get.com.tw/Dic/DictionaryDetail.aspx?iDT=55178 《哈特-斯科特-羅迪尼反托拉斯改進法》]
*[https://wiki.mbalib.com/zh-tw/《克莱顿反托拉斯法》 《克萊頓反托拉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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