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加利福尼亚州8号提案
8号提案(,简写为Prop 8)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2008年11月的一项州宪法修正投票提案。 该提案致力于将加利福尼亚州内婚姻关系的定义仅限定于异性之间,从而否定同性婚姻。由于8号提案从根本上改变了加州宪法对婚姻的定义,因此废除了加州最高法院在中的判决。根据该提案,州宪法第一条(Article I)将新增添一款(7.5款),其内容是:“在加利福尼亚州,只有一男与一女的婚姻是合法和受到认可的。” 2008年11月4日,8号提案以52%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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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号提案(,简写为Prop 8)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2008年11月的一项州宪法修正投票提案。 该提案致力于将加利福尼亚州内婚姻关系的定义仅限定于异性之间,从而否定同性婚姻。由于8号提案从根本上改变了加州宪法对婚姻的定义,因此废除了加州最高法院在中的判决。根据该提案,州宪法第一条(Article I)将新增添一款(7.5款),其内容是:“在加利福尼亚州,只有一男与一女的婚姻是合法和受到认可的。” 2008年11月4日,8号提案以52%的投…
2008年11月12日,美國康涅狄格州成為全美第二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州份。同年10月10日,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以4:3的法官意見裁定同性婚姻合法。 从2005年10月1日起,康涅狄格州同性民事结合关系登记与权利法正式生效。 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