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各方行為宣言
《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或稱《南海共同行為宣言》(,簡稱 DOC)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東盟十國(10+1)於2002年11月4日在柬埔寨金边簽署的共同宣言,共十款。2011年7月20日再於印度尼西亚峇厘岛落實指導方針草案,但仍未解決各國南海爭端。中華民國未參與《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且由於东盟國家政府與中华人民共和国並未邀請之而不承認《南海各方行為宣言》。 宣言内容 各方重申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則、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东南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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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或稱《南海共同行為宣言》(,簡稱 DOC)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東盟十國(10+1)於2002年11月4日在柬埔寨金边簽署的共同宣言,共十款。2011年7月20日再於印度尼西亚峇厘岛落實指導方針草案,但仍未解決各國南海爭端。中華民國未參與《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且由於东盟國家政府與中华人民共和国並未邀請之而不承認《南海各方行為宣言》。 宣言内容 各方重申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則、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东南亚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