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1996年国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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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核武器进行威胁或使用核武器的合法性

《以核武器进行威胁或使用核武器的合法性》(;),是一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法案件。国际法院在该案中发表指出:没有任何法律渊源,包括习惯法和条约法,明确禁止使用或以至于禁止拥有核武器。唯一的要求是,使用核武器必须符合自卫法和国际人道法的原则。 虽然世界卫生组织曾于1993年9月3日请求法院置评,但该请求因不符合世卫组织的权能而遭到拒绝。因此,1994年12月,联合国大会再次请求法院置评,法院于1995年1月受理。在判定核武器使用的合法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