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正案
陸正案,為臺灣一宗幼童綁架案。關於案情的法律層面,可參考邱和順案。 事發經過 1987年12月21日,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四年級學生陸正(1978年6月28日出生)自補習班下課後失蹤,事後歹徒勒索贖金新臺幣一佰萬元,陸正母親在歹徒指定地點中山高速公路南下九十九點九公里處交款,但人質仍未釋回,事隔九個多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宣告偵破。但所有被告事後均翻供,本案十幾審長達二十餘年,主犯邱和順被判處兩個死刑(另外一個死刑是女保險員…
共 1 篇文章
陸正案,為臺灣一宗幼童綁架案。關於案情的法律層面,可參考邱和順案。 事發經過 1987年12月21日,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四年級學生陸正(1978年6月28日出生)自補習班下課後失蹤,事後歹徒勒索贖金新臺幣一佰萬元,陸正母親在歹徒指定地點中山高速公路南下九十九點九公里處交款,但人質仍未釋回,事隔九個多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宣告偵破。但所有被告事後均翻供,本案十幾審長達二十餘年,主犯邱和順被判處兩個死刑(另外一個死刑是女保險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