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选区议员
根據《新加坡共和國憲法》和《國會選舉法令》,在國會大選中,如果當選國會議員的反對派候選人少於下限,可按照得票率的高低,邀請若干名在大選中落敗,但得票率超過15%的反對黨候選人進入新加坡國會,成為非選區議員(,NCMP)。非選區議員擁有的權力與民選國會議員相等,不過獲邀出任非選區議員的大選候選人可以拒絕受委。 在1984年引入的非選區議員制度是新加坡對傳統西敏制的重大修訂。從1965年獨立到1981年期間,執政的人民行動黨(行動黨)已連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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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加坡共和國憲法》和《國會選舉法令》,在國會大選中,如果當選國會議員的反對派候選人少於下限,可按照得票率的高低,邀請若干名在大選中落敗,但得票率超過15%的反對黨候選人進入新加坡國會,成為非選區議員(,NCMP)。非選區議員擁有的權力與民選國會議員相等,不過獲邀出任非選區議員的大選候選人可以拒絕受委。 在1984年引入的非選區議員制度是新加坡對傳統西敏制的重大修訂。從1965年獨立到1981年期間,執政的人民行動黨(行動黨)已連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