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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团 (法国)

立法团()是法国前立法机构。 历史 共和元年宪法预见到了法国对立法团的需求。 督政府时期,立法团指两院制的立法机构五百人院和元老院。 执政府时期,共和八年宪法规定建立一个三院制的政府,其中掌管立法的部门即为立法团(其他两院为护民院和护宪元老院)。 共和十年宪法颁布后,立法团继续存在。但拿破仑·波拿巴对立法团因缓慢协商而造成的效率低下十分不满,于是他在1804年剥夺了立法团的许多权力。 立法团最终被路易十八在1814年6月4日废除,取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