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盐使司 宝坻盐使司,金朝七大盐使司之一,于金章宗大定十三年(1173年),由榷盐司与永盐司合并而置,治所位于宝坻,统管中都路食盐产销,下设平州副使。 參考文獻 #金朝官制 #1173年成立的政府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