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1164年

共 3 篇文章

隆興和議

隆興和議,又稱乾道和議或大定和議,是南宋與金朝於隆興北伐後,在宋孝宗乾道元年或金世宗大定五年(1165年)達成的和議,使宋金兩國換來其後四十年的和平。 背景 完顏亮攻宋失敗後,在北伐聲勢高漲下,宋高宗自覺身心交瘁,於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禪讓帝位予養子宋孝宗。 孝宗即位後想要有所作為,拒絕同樣剛即位的金世宗講和,重用被貶謫的主戰派大臣,並為岳飛平反,賜其諡號武穆。 隆興元年(1163年),宋孝宗以陳康伯為左相,以史浩為右相,以張浚為…

1164年

大事记 贊吉王朝應埃及法蒂瑪王朝哈里發之請援,遣派將領謝爾庫赫及其侄薩拉丁率軍到埃及迎戰十字軍,多次取得勝利,後叔侄二人先後任法蒂瑪王朝大臣。 耶律普速完命西喀喇汗國克雷奇汗馬斯烏德將布哈拉和撒馬爾罕兩地的葛邏祿人遷往喀什噶爾地區,但引發葛邏祿人的暴動,葛邏祿人得到毀滅性的打擊,勢力在河中地區衰落。 出生 逝世 張浚,南宋抗金將領。 *藤原忠通

克拉伦敦法典

克拉伦敦法典(Constitutions of Clarendon)是1164年英王亨利二世颁布的扩大王权,限制教会特权和教会法庭权力的法典。名称源于威尔特郡用于皇家狩猎的克拉伦敦宫,法典在此公布。亨利二世企图以此收回教会的圣职推荐权,其一系列举措导致与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马斯·贝克特的矛盾激化,贝克特被杀导致亨利二世与教廷的对立,被教廷處以破门律。最终亨利二世向贝克特的尸骸忏悔,《克拉伦敦法典》被取消。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