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九龍
至油塘一帶屬於新九龍]] 并不属于新九龙]] 新九龍()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在香港殖民地時期是香港四大組成部分(香港島、九龍半島、新九龍、新界)之一,指界限街以北至九龍群山之南的土地,包括現時觀塘區、黃大仙區、界限街以北的九龍城區(即九龍城、九龍塘、啟德等地)和深水埗區(但不包括昂船洲),與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合稱九龍。 歷史 新九龍原屬新界的一部份,中國清朝政府在1898年按《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其租借給英國,為期99年。 由於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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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油塘一帶屬於新九龍]] 并不属于新九龙]] 新九龍()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在香港殖民地時期是香港四大組成部分(香港島、九龍半島、新九龍、新界)之一,指界限街以北至九龍群山之南的土地,包括現時觀塘區、黃大仙區、界限街以北的九龍城區(即九龍城、九龍塘、啟德等地)和深水埗區(但不包括昂船洲),與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合稱九龍。 歷史 新九龍原屬新界的一部份,中國清朝政府在1898年按《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其租借給英國,為期99年。 由於原…
《十大建設計劃》(),是由時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透過《2007至2008年度香港行政長官施政報告》宣佈,香港政府將會於未來數年推動多份基礎建設計劃,當中包括數個鐵路項目、跨境基礎建設、成立西九文化區和建設新發展區等,以改善香港市民的居住環境及促進香港社會具有更高度的可持續發展水平。惟十大基建大部份項目直至2017年,即下任特首梁振英卸任后仍在進行中,多項基建均發生延誤和超支的情況;而至今(2025年)新界東北,洪水橋新發展區,…
薄扶林延期履行權(英文:Pokfulam Moratorium)是香港一項特殊的城市規劃行政措施,於1970年代起實施至今。這項行政措施規定,在香港島薄扶林的交通基建設施得到充分改善之前,如果新的土地契約或修訂現有契約會導致該區的交通量增加,政府不得批出有關申請。 例外情況 自1970年代開始,絕大部份於薄扶林區內的契約申請均會被地政總署自動拒絕,但也有個別例子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總督會同行政局〉另行批准。 華貴邨 1985年,政府…
,全名為《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是發展局與規劃署共同推動就香港跨越2030年的規劃策略和空間發展方向的策略性研究。香港2030+自2015年開始整合重要議題,分析土地用途及土地供應,制訂空間規劃的框架,並在2016年底至2017年初進行公眾諮詢,整個研究預計於2019年完成並公布之一。 未來或發展方針 自2014年提出的《鐵路發展策略2014》經首次興建鐵路討論後直至2018年起首次以來香港最大規模的長遠…
綜合發展區,(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Area)是香港一種土地規劃發展區域的一種類型,目的是把涵蓋範圍作綜合發展,當中包括住宅或商業用途,提供休憩用地和其他配套設施。設立的原因是方便當局就環境、交通和基礎設施等加以限制,對發展的組合、規模、設計和布局實施適當的規劃管制。綜合發展區與其他地帶有差異,全個「綜合發展區」範圍規定土地必須完整發展,盡用該土地的潛在價值。 政策意向 自1976年起,香港政府開始將「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