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物古蹟辦事處
古物古蹟辦事處(),簡稱古蹟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展局轄下的部門,按香港法例第53章《古物及古蹟條例》於1976年成立,其法定職能為鑑定、記錄、保護及研究香港的古蹟與文物,並執行相關保育政策。 古蹟辦與法定機構古物諮詢委員會(古諮會)協作運作,後者負責就古蹟評級及保育事宜向政府提供建議,而古蹟辦則負責執行古諮會的決議,包括評定香港歷史建築級別及宣布香港法定古蹟。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古蹟辦需統籌具考古價值地點的勘定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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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物古蹟辦事處(),簡稱古蹟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展局轄下的部門,按香港法例第53章《古物及古蹟條例》於1976年成立,其法定職能為鑑定、記錄、保護及研究香港的古蹟與文物,並執行相關保育政策。 古蹟辦與法定機構古物諮詢委員會(古諮會)協作運作,後者負責就古蹟評級及保育事宜向政府提供建議,而古蹟辦則負責執行古諮會的決議,包括評定香港歷史建築級別及宣布香港法定古蹟。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古蹟辦需統籌具考古價值地點的勘定與…
衞奕信勳爵文物信託(,縮寫:),是香港政府文化體育及旅遊局轄下的信託及法定機構。該信託乃於1992年12月18日按照《香港法例》第425章《衞奕信勳爵文物信託條例》第3(1)條成立,以第27任香港總督衞奕信勳爵命名,旨在保存及保護香港文物,進行相關的教育及宣傳活動,並負責修繕及收購香港古蹟及歷史建築。該信託的秘書處位於香港島添馬政府總部西翼13樓。 簡介 衞奕信勳爵文物信託於1992年12月18日成立,並以第27任香港總督衞奕信勳爵命名…
古物諮詢委員會(),簡稱古諮會,為香港法定機構,就古物及古蹟事宜向古物事務監督提供意見。根據香港法例第53章《古物及古蹟條例》,古物諮詢委員會於1976年成立,其成員由行政長官任命。古諮會就文物保育事宜向發展局提供意見,並由發展局轄下之古物古蹟辦事處提供行政支援。 會議室舉行會議。]] 組成 立法局於1971年通過《古物及古蹟條例》,當中第17條要求總督委任古諮會成員。惟政府並未即時實施條例,古諮會延至1977年2月成立。 按《古物及古…
,現為古物古蹟辦事處總部]] 本條目講述香港在文物保護工作上的歷史與現況,當中包括不同持分者的職責。 在1996至2000年間,文物古蹟辦事處就全港歷史建築數量進行一項普查,計有約8800幢;而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育工作亦於近年冒起。 政府機構及相關法例 自1982年起列為法定古蹟]] 以英文字母排序: 古物諮詢委員會(,AAB) 古物古蹟辦事處 古物及古蹟條例 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CHO,2008年4月25日成立,隸屬於發展局) 文…
文物修復辦事處()前稱文物修復組,是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一個組織,負責香港博物館及文物古跡的保存和修復及相關的教育事務,總部位於九龍西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0至12號香港藝術館4樓417室。 文物修復辦事處為各間香港博物館籌備及舉辦專題展覽,並且提供技術支援,以及協助古物古蹟辦事處保存約80萬件出土文物,以及逾20萬件各間香港博物館藏品。此外,文物修復辦事處亦推行相關的計劃和活動,包括《學校文化日試驗計劃》及國際博物館日等等。 歷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