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選舉制度
香港選舉是香港政治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環,香港永久性居民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需進行選舉的公職均受《香港基本法》保障。香港所有選舉均為非強制性,以不記名方式進行,由獨立法定機構選舉管理委員會安排及監管、以及特區政府的選舉事務處執行,以確保選舉以公開、誠實、公平的原則進行。選舉管理委員會共有三名成員,其現任主席為陸啟康法官。本條目將集中介紹香港各項選舉以及已經落實的制度,相關發展爭論請參閱香港政治制度改革。 歷史 香港的選舉政治起源自英國統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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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選舉是香港政治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環,香港永久性居民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需進行選舉的公職均受《香港基本法》保障。香港所有選舉均為非強制性,以不記名方式進行,由獨立法定機構選舉管理委員會安排及監管、以及特區政府的選舉事務處執行,以確保選舉以公開、誠實、公平的原則進行。選舉管理委員會共有三名成員,其現任主席為陸啟康法官。本條目將集中介紹香港各項選舉以及已經落實的制度,相關發展爭論請參閱香港政治制度改革。 歷史 香港的選舉政治起源自英國統治時…
香港的三權分立()是關於香港三權分立制度的沿革及相關爭議。由於歷史原因,香港在英國統治時期長期實行行政主導下的權力分立,但擁有司法獨立,可推翻行政決定。香港移交後,特區政府自1997年7月成立起多次強調香港實施「三權分立」,直至2020年特區政府又推翻過往的觀點,不過政府官方指香港是「三權分立」的資料,仍被記載於一些官方文件及教科書,包括政府在香港主權移交大典中發給傳媒的新聞資料手冊。 背景與歷史 1997年前 香港殖民地時期的政制,香…
香港政治制度是指由1842年開始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統治下殖民地時期和1997年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後的香港政治,貫徹其中的最大特色是殖民地時代創立的行政主導制:香港總督由英國委任,身兼政府首長、駐軍統帥,是英國君主在香港的全權代表,掌控行政權、立法權、軍隊統帥權,唯獨需派人擔任法官。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英屬香港政府為爭取民心,試圖組織民選議會,但周恩来担心香港成为如新加坡一样有自治權的自治领(Dominion)反对而作罷,原先…
功能界別(),又稱為「功能團體」,即「職業代表制」(),1997年之前稱為「功能組別」,位於香港內代表指定的商會或行業在選舉中擁有特別投票權的類別。在現有制度下,例如從事衛生服務界、教育界以及社會福利界等不同於大部份其他功能界別的組別,只有少數選民有權以個人身份投票,其他以公司票、團體票的選舉模式,即從事該行業的一般僱員及從業員則並不具選民資格。因此,大部份功能界別只能代表該行業中的小部份人,通常是僱主,不能全面反映全體從事該行業的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