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香港各審裁處

共 6 篇文章

勞資審裁處

勞資審裁處(;案号代码LB)屬香港司法機構,專門處理勞方和資方在金錢上之爭議。 值得留意的是,訴訟雙方在勞資審裁處不能聘用律師,但已登記的工會或僱主協會可在事先獲得審裁處批准下分別代表勞方或資方作供。勞資審裁處的上訴案件會轉至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交通 位置 現時的勞資審裁處設於九龍油麻地加士居道36號勞資審裁處大樓,即前南九龍裁判法院新翼,2008年1月2日前則設於旺角彌敦道750號始創中心19-20樓。[http://www.info…

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

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簡稱 SFAT)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轄下的部門,於2003年4月1日設立,目的是確保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金融管理局所作的規管決定公平合理。 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位於香港金鐘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5樓。 成員架構 上訴審裁處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而成立的覆核組織,條例容許同一時間設立多於一個審裁處並同時間運作,故同一時期的主席有可能多於一位,以便有…

淫褻物品審裁處

淫褻物品審裁處(;案号代码OAT),又稱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簡稱淫審處,是香港司法機構之一,於1987年9月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簡稱《淫審條例》)規定成立,由一位主審裁判官及兩位或以上審裁委員組成,目標是防止青少年接觸不雅(indecency)及淫褻(obscenity)物品,亦確保能有效禁止淫褻物品的公開發布。值得注意的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從未直接提到哪些身體器官不能展示。 審裁處主要工作是為事物及物品評定類別…

小額錢債審裁處

小額錢債審裁處(;案号代码SCTC)是香港司法機構的一間法庭。小額錢債審裁處與其他各级法院不同之處,是它以快速、非正式、且花費不多(入稟費最高約一百多元港幣)的形式去處理案件,但只限於不超過7.5萬港元的申索。 小額錢債審裁處雖屬法庭,卻無須像其他法庭一樣嚴格依循證據法規則,當事人一般不可由律師代表,必須親自出席聆訊。 當審裁官認為案件不適合繼續在小額錢債審裁處進行聆訊時,聆訊可能會移交至其他法庭,包括勞資審裁處、土地審裁處、區域法院或…

土地審裁處

的土地審裁處]] 土地審裁處(,案号代码LD)是具備原訟和上訴的司法管轄權的香港司法機構,位於九龍京士柏加士居道38號(即前南九龍裁判法院舊翼)。 歷史及概述 土地審裁處前身為租務審裁處(Tenancy Tribunal),1982年改為現稱。現時主要審理有關建築物及土地發展的申索及裁定上訴的案件。在給予補償方面,土地審裁處與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具同等權力,可以釐定租金及賠償金額,而且金額是不設上限。與訴各方均可聘請律師出庭。土地審裁處的上…

內幕交易審裁處

內幕交易審裁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轄下的司法機構,亦是一個訊問式法庭,於1991年根據《證券(內幕交易)條例》第9條(現《證券及期貨條例》第4部分 - 內幕交易)成立,內幕交易審裁處的主席分別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麥明康法官及辛達誠法官。而每位主席均會由兩名成員協助,而成員是從本港商界或專業團體的傑出人士,由財政司司長委任出來的,並且在主席推薦下出席研訊。所有有關內幕交易案件的研訊在一般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