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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清朝)

雲林縣(1887年-1895年),是臺灣清治末期的一個縣級行政區劃。1887年(光緒十三年)創立之際,原嘉義縣北港溪以北、彰化縣濁水溪以南拆分而出,轄區北至濁水溪,南至牛稠溪(今北港溪),東至中央山脈分水嶺,約當今之雲林縣全部及南投縣西南部。 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臺灣依《馬關條約》割讓予日本,雲林縣廢止。 雲林縣的縣治最初設在沙連堡林圯埔近郊的九十九崁雲林坪(今南投縣竹山鎮)上,故將縣名取作雲林縣,但後來由於交通等因素,於光緒十…

雲林縣新城

雲林縣新城是清朝福建臺灣省臺灣府雲林縣縣治所在,位於今雲林縣斗六市。舊縣城因為位置過於偏東,且容易因為清水溪與濁水溪的氾濫中斷往西的交通,所以最後縣治便從林圯埔雲林坪遷到斗六門。今該城城垣已無痕跡,但斗六市太平路的街道規劃仍可看出當時古城大街的格局,而斗六市也以古城門做為市徽。 沿革 在清廷准奏將縣治移到斗六門後,雲林縣第五任知縣李烇於光緒十九年(1893年)八月便將辦公處移到斗六門並積極籌備築城事宜,而該年十月第六任知縣程森在上任後便…

雲林縣舊城

雲林縣舊城是福建臺灣省首任巡撫劉銘傳新增在嘉義、彰化之間的雲林縣縣治所在,位於沙連堡林圯埔近郊的九十九崁雲林坪上。雲林縣的名稱即是來自「雲林坪」這個地名,但日後經過行政區重新劃分後,該地今卻不隸屬雲林縣,而是屬於南投縣竹山鎮管轄,在竹山鎮境內仍保有雲林里、雲林國小和雲林路等相關地名。 沿革 雲林地區過去分別是由彰化縣與嘉義縣管轄,主要官員乃「斗六門縣丞」。劉銘傳就任臺灣省巡撫後,打算在此地設置新縣,縣治則選在得名自明鄭時部將林圯的林圯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