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三次北屬時期
越南第三次北屬時期(),該時期的越南受中國的隋、唐、武周等王朝統治,是越南北屬時期的一部分。此一時期的起訖時間,越南史家陳重金(即陳仲金)定為603年至939年;另有定為602年-905年。是越南歷史上被中國隋朝及唐朝統治,並過渡至獨立建國的時期。602年,隋文帝派遣大將劉方平定了前李朝李佛子的勢力,將今越南北部直接置於隋朝的統治之下。621年,唐朝取代隋朝並繼續統治安南,並設置都護府(曾稱作交州總管府、交州都督府、安南都護府、鎮南都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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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第三次北屬時期(),該時期的越南受中國的隋、唐、武周等王朝統治,是越南北屬時期的一部分。此一時期的起訖時間,越南史家陳重金(即陳仲金)定為603年至939年;另有定為602年-905年。是越南歷史上被中國隋朝及唐朝統治,並過渡至獨立建國的時期。602年,隋文帝派遣大將劉方平定了前李朝李佛子的勢力,將今越南北部直接置於隋朝的統治之下。621年,唐朝取代隋朝並繼續統治安南,並設置都護府(曾稱作交州總管府、交州都督府、安南都護府、鎮南都護…
《隋书》,唐魏徵等撰。隋文帝時,王劭已撰成《隋書》八十卷。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令狐德棻首先提出修齊、梁、陳、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議,隔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数年仍未成书。唐太宗贞观三年(629年)命房玄龄监修隋史,另纪传部分监修的还有颜师古、孔颖达、许敬宗等。贞观十年(636年)成书。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35年。记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年)至隋恭帝义宁二年(618年…
]] 開皇之治是中國隋朝隋文帝楊堅在位二十多年時間開創的治世,當時社會民生富庶、人民安居樂業、政治安定。 開皇之治 吏制改革 1、中央:三省六部制 隋文帝代周之后,废除了北周的六官,综合汉魏官制,在中央设: 三師: 三公: *五省: 内史 门下 尚书:吏部、礼部、工部、兵部、都官(后改为刑部)、度支(后改为户部) 秘书 内侍 二台:御史、都水 九寺: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 两监:國子、将作 三师、三公,品位…
庸调银饼]] 租庸调制是隋唐时期一度实行的赋稅和徭役制度,以征收穀物、布匹或者为政府服役为主。租庸调制需要均田制的配合,一旦均田破坏,租庸调法便无法施行。 沿革 隋代承袭北魏的“租调”税制,并加以改良,于开皇二年(582年)试行租庸调制,并为唐初所承袭。武周后,由于人口增加,加上土地兼併加剧,朝廷已无足够土地实行均田制,男丁所得土地不足,又要缴纳定额的租庸调,使农民无力负担,大多逃亡。安史之乱后,朝廷负担遽增。唐德宗年间,改行杨炎的两税…
輸籍法,是隋朝戶籍制度,為戶口等第與納稅標準的辦法。輸籍法是隋朝初年隋文帝整頓政治、經濟的重要措施,以解決人民隱匿戶口逃稅問題,並抑制地方豪強。 推行緣由 自南北朝以來,農民為了逃避繁重的賦稅繇役而假造年齡,或直接隱匿不報,使國家直接掌握的勞動力減少,而地方豪強隱蔽這些無地的隱匿農民,嚴重影響到國家中央集權的統治基礎,並使隋朝的均田制難以實施。 隋文帝於開皇五年(585年)下令州縣大索貌閱:「戶口不實者,正長遠配,而又開相糾之科。大功已…
《元经》,旧本题隋王通撰。共十卷,是仿《春秋》体例而作的编年体史书。 内容 隋朝学者王通模拟儒家经典《六经》,撰成《续六经》,其中续《春秋》之书即是《元经》。但清代以来学者多考证此书为后人伪作。 《元经》前九卷始于西晋太熙元年,终于隋开皇九年,旧说是王通原书。第十卷记事始于隋开皇十年,迄于唐武德元年,旧说薛收续撰。解经之传文题薛收传。《元经》记事简要,史料价值有限,然而著者寓《春秋》笔法于其中,并藉史事阐说微言大义,这使此书具有极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