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乡级以上行政区列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乡级以上行政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的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和乡级行政区。辽宁省共有14个地级行政区,这14个地级行政区均为地级市;100个县级行政区,其中包括56个市辖区、17个县级市、19个县以及8个自治县。 以下为辽宁省乡级以上行政区列表: 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 沈阳市 大连市 乡级行政区 沈阳市 和平区 沈河区 大东区 皇姑区 铁西区 苏家屯区 浑南区 沈北新区 于洪区 辽中区 康平县 法库县 新民市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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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乡级以上行政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的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和乡级行政区。辽宁省共有14个地级行政区,这14个地级行政区均为地级市;100个县级行政区,其中包括56个市辖区、17个县级市、19个县以及8个自治县。 以下为辽宁省乡级以上行政区列表: 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 沈阳市 大连市 乡级行政区 沈阳市 和平区 沈河区 大东区 皇姑区 铁西区 苏家屯区 浑南区 沈北新区 于洪区 辽中区 康平县 法库县 新民市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