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條問事
六条問事是汉朝時汉武帝對刺史的权力和职务范围的具體规定。 汉朝实行郡县制,全国分为一百多个郡國。为了加强地方行政,汉武帝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州,州设刺史一人,由皇帝直接任免。刺史的职责以汉武帝颁发的六条問事的形式规定下来。 六条問事的具体内容是“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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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条問事是汉朝時汉武帝對刺史的权力和职务范围的具體规定。 汉朝实行郡县制,全国分为一百多个郡國。为了加强地方行政,汉武帝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州,州设刺史一人,由皇帝直接任免。刺史的职责以汉武帝颁发的六条問事的形式规定下来。 六条問事的具体内容是“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